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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5章 文学织梦(从维熙文集?)(49)(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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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主人公亚珂是个私生子,在中国历史的错综复杂的大背景中,他像一颗棋子,在方格格里跳来跳去。他不断与命运抗争,但始终没有能摆脱历史这张大棋盘对他的羁绊。他先后与混血儿尼娜(右派之女)、农村姑娘青草儿(地主之孙女)以及戈壁沙漠的女警察倩芬、矿山女性红菱产生过火一般的恋情,但这些都被历史的葛藤缠住手足终而成了泡影。在作者笔下,亚珂所经历的人生艰辛旅程(尽管也给读者留下灼热的爱和醉人的温馨),是悲剧性历史的缩影,是对真、善、美毁灭而唱的一首挽歌。

无可置疑,作者是把“人学”视若创作中的最高信条的。私生子亚珂被雪城一个公安处长收养后,与该地公安局长儿子的那场格斗,笔墨精彩纷呈;更为重要的则是要表现亚珂桀骜不驯的个性,他与社会的第一次撞击,回声之大,响彻了小说的全部篇章。亚珂自视为一个独立的人,走着他自己的路,到处的路标上都写着:此路不通。“文革”时他的路倒是通了,结果是女友尼娜因之送命,他沦为大墙之囚。作者以哲理思辨的诗韵之光,照亮小说中的人物。作品中的主人公亚珂自不必说,就连环绕“恒星”运转的那些“行星”,大都有其自己的光彩和运行轨道(其中红菱这个人物略嫌差些),因而作者呈现给读者的又是一部对“人学”的剖析。作者以其悲痛、嘶哑的颤音,呼吁着人的尊严、人的权利全部复归。

我之所以把《红月亮》喻为凝血的诗碑,是由于作品不仅具有丰厚的社会内容,小说艺术还具有诗的含蓄和凝练。小说中的对话(包括人物对话、人物与自己灵魂的对话、生者和死者的对话)都写得极富有意境。作者文字飘逸俊秀,笔落处草木生辉,作者的审美情致,显然没有仅仅局限于社会功能,因而使作品具有诗一般浓烈的浪漫主义色彩和激情。

我非常欣赏作者描写腾格里大漠月色的那些章节,特别是神话中的白驼的穿插,使读者如痴如醉。大漠沙暴也写得十分逼真。和朦胧的月色交织,使画面连续在读者面前叠起;这就冲淡了这一章节中流露出模仿苏联作家拉夫列尼约夫《第四十一》框架的痕迹。

我想,作者能写出这样的处女作。绝非偶然。除了作者磨砺出来的艺术功力之外,生活积累的丰厚是个根本问题。否则,只靠面壁虚构,是难以驾驭这个题材,并把它写出光彩来的。作者的自白,也充分证明了这点。他说:

我是孤儿,不曾得到过母爱(九岁那年,来到大西北),便把冰山、戈壁、关塞、流沙认作母亲——严苛的但却给予我巨大生命能量的永恒的母爱。

坎坷的生活,锻造才能出众的作家,使其处女作《红月亮》一鸣惊人。当然,赵玄的第一部作品,也并非完美无缺。我不知道是编辑室把关的疏忽,还是赵玄同志“矫枉过正”(砍去的太多了)?小说的后两章比起前三章来,要逊色一些。特别是小说的收尾部分,中国古典戏曲大团圆的程式,在小说中留下投影。它不但是对小说和谐、完整的某种割裂,也在一定程度上损伤了作品的真实性,这是“欲求其圆而必失其圆”的败笔,给读者留下了遗憾。尽管如此,从整体上去看,《红月亮》还不失为一部优秀作品,作家出版社将它纳入“当代小说文库丛书”出版,以激励后来人的奋进。同时,我们已致函作者,希望他在《红月亮》再版时,对后两章重作修订。以剔除璞玉之瑕,使血凝的诗碑浑然一体,矗然而立。

1986年夏于北京

[春兰待谢,秋菊已黄——序刘恒《东西南北风》]

在80年代尾声崛起的作家群中,刘恒属于那种不显山、不露水,却接连拿出一篇篇硬货,并撂出一声声绝响的角色。

蔫人出豹子。真人不露相。这是老祖宗洞察“万物之灵”留下的二句真经。刘恒外貌毫无锋芒,在言谈话语中有时还流露出一点点痴相。但你仔细观察一下他那双眼睛,就会发现那两个小小窗口里,蕴藏着的是一座并不安分的活火山,时不时地跳跃出一星岩浆的火舌。哪个是真正的刘恒呢?

几年前,我在北京作协搞专业创作,他在《北京文学》当编辑,我们在一层楼里为邻,竟然没能发现心里埋着一团文学圣火的刘恒。恍惚的记忆中,有个身材精瘦精瘦、肤色黑不溜秋,头发有些自然弯曲的青年,常缄默无言地坐在编辑部。就是这个刘恒,在80年代之尾,以虎虎生气,闯进了文坛,并迅速成为文学星空一颗璀璨明星。古人留下“大智若愚”这句话,在刘恒身上又是一句真经。

出版社的房树民同志告诉我,70年代末,刘恒曾在青年报文艺部工作过一段时间。当时,他刚从基层调上来,连一封退稿信也写不周全。“十年树木”,待他刻苦自学,积足了精料之后,心中那把文学圣火,点燃了火山的狂烈喷发,那炽热的浆流,点着了文坛,也燃着了读者。在一段时间内,读者曾掀起了一股刘恒热。

收在这本集子里的作品,是刘恒自选的几篇代表作。由于审美主体和审美客体永恒地存在着差异,读者或编者也许对他自选的篇目会持有不同的见解。但就这本集子的整体而言,是一本沉甸甸的有深度、有力度的满弓之作。

首先,像出国热那般——一些青年作者,纷纷去附庸风雅到“新潮”下列队的时候,刘恒以其结实而恢宏的作品,宣布了与“玩文学”者或“鬼画符”者无缘。收在这本集子的六篇作品,还不能说都属于同一等量,但每篇作品的字里行间,都鲜明地流露出刘恒对中国这块黑土地的苦恋之情。从《狗日的粮食》和《伏羲伏羲》中,二百斤谷换来的曹杏花,到杨金山用二十亩地掳来的王菊豆;从《东西南北风》中赌博成嗜的赵洪生,到《杀》中的大保和王立秋……他们都是地地道道中国各个历史时期负荷沉重的农民。刘恒以极其沉重的笔锋,描写他们在人性的重扼和财魔的诱惑下,极其苍凉的悲剧性命运。刘恒有着偏爱编织悲剧的心理基因,但读者为他书中人物心颤之后,会很快发现他在人性的探寻与曝光中,常常带着对历史和文化的反思。这是思想深邃并对这块土地一往情深的作家,才能跨过的高度。能不能这么说,刘恒找到了属于他开掘的领地(他的近作,有向城市转移的趋向),这如同贾平凹魂系商州、李锐情怀吕梁;刘恒把文学情结,拴系在他涉猎的山乡村镇,以及在那村镇上繁衍生息的一代代农民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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