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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1章 酒魂西行(从维熙文集④)(1)(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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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当前,世人都叫喊活得很累,作家每日伏案写作,当属累中之累了。

也许是为了寻找一点轻松,我一转昔日沉重的文学风格,写出带一点荒诞和幽默味道的《酒魂西行》来。小说分列开来,是独立成章的短篇,组合起来则成为一部描写市井生活的长篇小说。酒魂行踪无迹,飘忽于人世舞台;因其是来无声、去无影的隐形人,人生舞台上的旮旮旯旯皆出现在酒魂的视野之中。此种切入生活的手段,给作家提供了不少自由和方便,因而大千世界中悲欢离合、人间万象的嗔喜百态,可以轻松地涉猎于酒魂的感悟之中。

此部小说曾陆续在上海《文汇月刊》、台湾《皇冠》以及南方《花城》、北京《十月》等刊物发表。台湾《书讯》曾著文评论,说此小说颇似昔日漫画家丰子恺先生画过的《五元的画》。“丰子恺先生让五元纸币走家串巷,以此窥视人生;从先生将精灵之魂附于酒液之中,实属绝妙联想”,云云。对此美誉,笔者不敢承受,笔者所以涂抹了此部小说,初衷不过是想寻找一点轻松而已。

小说全部完成之后,通读全稿时感到的不是轻松。我想,这非作家胡思乱想,而是社会生活辐射于笔锋的结果。为志此次入俗的轻松之旅,写此自序存念。

1995年3月16日于北京

【引言】

众位看官,古代哲儒早有箴言喻世:爱甚勿至痴,至痴必受害。赌徒贪财死于钱眼,蜜蜂好色醉死花丛,文人祸起笔下诗文,忠良将相殒命于谏。看官们如果觉得笔者出言无据,却看一桩桩一件件的事例:赌徒输钱而铤而走险、杀人害命而导致走向刑场者不计其数,无须笔者细言;那奸诈好色的西门庆,最终因纵欲无度,正青春时折了性命;那狂癫如济公的金圣叹,去哭那明庙干甚?为甚他不吟唱大清皇歌?结果仰天长笑断头于鬼头刀下。至于那些以拯救国家社稷于水火的改革忠良,如积极变法的商鞅,终因遭群奸谗言,而被五马分尸。

【肉贩】

一只手背上有着许多好看的小窝窝的姑娘纤手,把俺哥儿俩从“后门”拿了出来,她把俺哥儿俩捆绑在一根肉色塑料绳上,瞥了那管理仓库的老头一眼,就提着俺哥儿俩匆匆离开了这个商店的库房。

这回,俺哥儿俩算是见了天日了。俺说:“老哥,这是啥地方,咋满街跑房子?”

“老兄弟,那是汽车。”

“咋还有这么密的鸽子笼?”

“那是居民楼的阳台栏杆!”

“哟!那女的咋露出半截奶子?”

“少见多怪,那是电影广告。”

“要是有娃子上去吃口奶呢?”

“我的老兄弟,那是画上去的假奶子。”

“为啥偏去画它?”

“你为啥偏去看它?”

“嗯……嗯……俺不去看了,俺不去看了!”

“古人有云:目不斜视。”

“那你不也瞅了吗?”俺不服气。

“你问咱,咱才瞅的。”俺老哥正经八百地答道,“老兄弟,告诉你一句实话吧,这玩意儿我瞅得多了。俺原来是城市郊区凉水河边的一秆高粱穗子,每到星期六总会看见一些道貌岸然的男男女女来河边幽会。老兄弟,你是山旮旯里一棵矬子高粱,被送到俺杏花村酒厂,加温成酒曲之前,只看见过山谷间的窄窄一线天。对了,你在山洼洼的高粱地还许听见过家雀子叽喳吵架,高粱垄里野山猫闹春。要不,干啥你喊咱老哥哩!当老哥的就要比老弟懂得多。”俺算服了俺老哥了,连连说道:“老哥你说得对。”

“你知道咱这位女主人是什么人吗?”他开始考问俺。

“走后门的。”

“这还用你说!”

“她是个女人。”

“是姑娘还是媳妇?”

俺仰脖又看了看她那只白嫩的手:“像个姑娘。”

“叫你蒙对了,但是不全面。”

“为啥?”俺好生不解。

“刚才她拿塑料绳捆绑咱哥儿俩的时候,你瞅见没?她那无名指上戴着一个白金戒指。”俺老哥诡秘地和俺咬耳朵,“戒指戴在这个指头上,说明她已经订婚了;既然跟男人已经订婚了,就难保她还是个水灵货了。”

“俺听不懂你这话的意思。”

“唉!土老憨。算了,听不懂就别听了。”

“俺不是在向老哥讨教吗?”

“不说这些啦,省得你学坏!”

“俺明白了。”俺对俺老哥说,“你是说她也像野山猫一样闹过春了?”

俺老哥只是低声笑个不住,却不作答。

这下,可勾起了俺的好奇,俺不禁仰起脖子,朝那姑娘……女人……姑娘——管她是姑娘还是女人哩,反正俺瞪圆眼睛,又看了看她那只手。像挨了雷劈电打一样,俺立刻低下头来,连忙对俺老哥说:“今儿个是腊月二十三,在农村是用糖瓜祭灶的日子。虽说小年过了离大年三十不远了,可是天还是冷得吐口唾沫就成冰。老哥,这冷的天,刚才俺本想看看她的手,哪知道一仰脖却看见了白藕节似的胳膊,一直看见了她胳肢窝下的黑毛!”

俺老哥脸儿尽管板着,可是眼珠子还是向上翻了翻。他盯看了老半天,笑吟吟地对俺说:“这女人着实有点意思,外边穿着时髦的紫红色羽绒长大衣,左胳膊弯挎着玫瑰色小挎包,右手提着咱哥儿俩,高跟鞋咯噔咯噔地响,走起路来像踩着弹簧;可是羽绒大衣里边,毛衣袖口都开了线,贴身小褂不贴身。俺看,兴许是毛驴拉下来的粪蛋儿,外面光滑,里边净是些乱草末儿哩!”

“她为啥当这样的绣花枕头?”俺不懂便问。

“……”俺老哥居然叫俺给问住了,他结巴了半天才说,“大城市里有的女人,都只顾脸盘儿俏。这女人,兴许就是那号人吧!”

“俺不信。”俺说,“俺原是棵山沟沟里的红高粱。紫红的脸膛,油绿的身子,宽大的叶片。这是俺本色,何必去卖俏呢?”

“你是植物,人家是动物。”俺老哥说,“不仅仅是动物,还是万物之灵呢!再说深了,你根本不懂。”

唉!谁让俺是土坷垃里钻出来的一颗小小高粱籽呢!俺着实不懂这人世间,为啥有这些要脸蛋子光、不顾屁股沟子丑的姑娘……女人……俺老哥看俺低头不语,就开导俺说:“老兄弟,用不着你胡思乱想,她是个幺还是个六,待会儿你就清楚了。”

“那为啥?”

“你看,她不是提着咱哥儿俩上楼梯了吗?俺估摸着她把咱俩从后门弄来,深知名酒来之不易,不会轻易打开瓶儿,把咱哥儿俩喝掉。过小年离过大年还有七天时间哩,咱俩要是命大,可以把她看个底儿朝天——”

“咚”的一声,俺哥儿俩的头撞在了楼门上。疼也只好咬牙忍着,谁叫俺哥儿俩是被人家提在手上的玩意儿呢!只要她手上那根塑料绳不断裂就行了,要是嘎咔一断,俺哥儿俩的酒魂和装着俺的玻璃瓶儿,都飞向阴曹地府,俺哥儿俩在人世间的时间就太短暂了,岂不冤枉到顶了吗?

进了楼房,俺被放在一个三面木头、一面是玻璃的橱子里。俺老哥悄声告诉俺这叫酒柜。还算俺走运,透过酒柜玻璃能看见屋里的一切。迎面是铺着厚厚垫子的软炕,俺老哥纠正俺说:那叫席梦思床。席梦思床旁边的玩意儿我认识,那是个梳妆台,那姑娘……那女人……把俺哥儿俩放进酒柜后,脱去她那件羽绒大衣,就去照镜子。是北风刮的,还是脸上擦着胭脂?反正她的脸粉嘟嘟的,就像山洼石缝里开着的山桃花。她一笑,把俺都吓呆了,她两排牙是那么光亮,就像是玉米棒上刚刚灌足了浆的嫩玉米粒儿。然后,她侧过身来左看右看,像是端详她毛衣里的胸脯和紧绷在她瘦瘦裤子里的屁股蛋儿。甭说俺这个乡巴佬直眉瞪眼,就连俺那见多识广的老哥也看呆了。他语音哆嗦着,对俺低声说:“老兄弟,这妞儿的身段还真漂亮!”

我嗓子眼儿有些堵塞,只管“嗯嗯”应声。

“你猜猜她是个干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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