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德森捏了捏鼻梁,他这些日子太疲惫了,到处都是事情,十分累了,以他的性格本不会来这儿的,然而某种力量促使着他来。
他大概明白这种力量名为感情,他并非是那些小说里面缺爱的黑手党霸道总裁。
他虽然没有母亲,但是老爷子对他十分不错了,他所有的为人处世都是从老爷子那里学来的;妹妹莉莉丝虽然因为妹夫的缘故酷爱装嫩,但作为妹妹也十分关心他,尽管他总觉得这种关心很累赘,不过他甘之如饴。
他心里明白,他对叶未央的感情是不一样,这种不一样促使他在面对叶未央时会答应一些并不过分的要求,甚至会每天来这里和她说话,生怕她憋闷了。
叶未央并非是个傻子,自然看出了他的疲惫,但她不吐不快啊,憋在心里,难受。
何况,她要说的话并不算多。
“所以啊,像我这种笃定的人才有底气说着不婚的话,那些嚷嚷着独立,却无法抵抗岁月,也无法抵御外界的流言蜚语,你说,他们为什么会觉得自己能够坚定走下去呢?”
安德森困倦道:“大概太过天真。”
他们两个,一个是黑手党出生,从小就看惯了生离死别与背叛的戏码;一个从小生活在爹不疼娘不爱的地步,也被校园欺凌过,短短二十年经历了别人一生遇不到的坎坷。
天真这种东西,他们从来不去追寻。
他们不像玛丽苏小说里的人,会觉得十几二十来岁的人还一副天真可爱的模样是清纯不做作,他们只觉得傻缺。
当然,十几岁的天真可爱勉强能算有趣,可若二十来岁还天真稚气,便十分惹人讨厌了,不坑你坑谁?当真以为四海之内皆你妈,全天下都得惯着你。
当然,他们这思想因为自己经历的缘故而显得有些偏激了,和着还不许家世好的人家护佑自家儿女一生么。
闲话少说,只说叶未央听完他这话的反应。
她想了想:“还真是有些许天真,人活着本就是难事。”
“或许吧,我只觉人生无趣,没有半点儿有趣的事。”安德森意兴阑珊道,正因为如此,他才会给自己找一些乐趣。
叶未央有些不以为意,她当然知晓这种无聊有多无趣。
她偏头笑道:“人生大抵总是这般无趣,可我们还是得活下去,还得学会给自己找些乐趣。”
所以啊,人不一定为了权力才去倒行逆施,不一定因为嫉恨才会黑化变质,不一定为了利益才会离恩背义。
这世上哪儿来的那么多的迫不得已。
依附,背叛,诡计,造事,堕落,钻营。
有时候仅仅是为了满足自己,谁叫这个世界太无趣,只好自己找些乐子。
人之初,性本恶。
后世道德修养,不过是在压制恶念罢了。
人本身就不是什么值得期望的存在。
“嗯。”安德森想走,想睡觉,困倦使他无力。
叶未央不再说下去,她笑道:“麻烦了,安德森先生,请下去休息吧。”
安德森下去了。
此后日子一如往常,安德森倒是有些时候不见了,听来看护她的人说是有些事,她约莫明白他是忙碌的,她极少无理取闹,自然不会再多说些什么。
过得个把个月,叶未央身体里的恶露排尽了,身体也调好了些,医生也不让她久卧床上,每天分了时间让她出去走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