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在乱世的人,能享受到一时的安稳,就是难得的幸福了。
青筝穿到这个时代,本来也没想过能过什么岁月静好的平淡日子,不然前几年,她也就不会那么折腾了。在自己名下折腾出来那么多工厂,铺子,保育院,收容所,无非都是在预备着大事件的到来。
要说有什么意外,大约就是,青筝实在没想到,傅中书会跟她求婚吧。
因为,他们真的不是那种关系。
或许是两人身上的责任都太多了吧,没有时间想什么情情爱爱的事情。青筝是没有必要想那些,做为一个来这里做任务的编外人员,谈一场恋爱什么的,实在是很不必须。
傅中书嘛,青筝想着,可能是他真的没有男女感情方面的情商吧,又或者,满脑子都是带兵打仗的“粗人”,真的不想把时间浪费在男欢女爱上。所以,有一个想处得不错,合作愉快,又能帮到他的,他也不讨厌,甚至还会担心她是不是生气了,心情不好了等等情绪的女人,就理所当然的定下了。
就像他自己说的,总不能让老傅家绝后吧。
娶了媳妇儿,就算是对祖宗有了交代呗。至于说青筝是不是有可能生不出来,那就是命了。不能强求的。
所以,对于一个娶媳妇儿都当差事一样办的糙汉子来说,应该不用担心他还有什么心思三妻四妾,招猫逗狗的了。
这一点来说,傅中书这个丈夫,还是有可取之处的。
当然,做为背后大靠山这一点上,傅中书也足够的优秀。
青筝在傅中书交代了一句就行色匆匆的走后,一个人在空荡荡的床上天马行空的胡思乱想了一两个小时,终于在天蒙蒙亮的时候,长叹了一口气,起身下床。
傅中书去了他的战场,她也该面对自己的战场了。
“福伯,我已经把随园转到了我米国护照的名下,过几天,威尔家族的表少弟汤姆就会过来,做我明面上的代理人。相信以威尔家族的声望,还是能镇住宵小邪祟的。今天我就启程去上海,随园就交给您了,公司我会一起带走。你把随园重新整理一下,留够了咱们自家人的住所,其余的园子,尽可能的多建点房子,收留那些无家可归的人吧,也别白养着,尽量给他们安排工作做。还有,周围的庄园,如果有出售的,您也都以安妮的名义买下吧。哎……宁为太平犬,不做乱世人。能多救一个,算一个吧。”青筝把福伯留在大后方。
“好的,夫人。我都记下了,您尽管放心吧。”福伯是随园的老管家了,能力上一点儿问题都没有,对随园的感情,比青筝可是深多了,交给他,没什么不放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