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恩的奋斗

向家小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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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6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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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6章体会到什么叫自卑了吗?

罗德里克的个头不是特别高, 因为角色的关系, 前几天刚剃光了头发。

可能是没有了头发遮挡和缓和的缘故, 他那双灰色的眼睛在看人的时候,显得有些过于凌厉。

比如, 扮演女主角的朱丽斯一开始是很喜欢去他面前装可爱的。

但在他剃光头, 露出那双眼睛后, 她就悄无声息地撤退了。

“他有点儿吓人, 也有点儿疯疯癫癫的。”

这位看似金发大胸无脑的甜妞悄悄地和人这么说。

罗德里克确实挺个性的,拎着一箱伏特加来拍戏, 一日三餐顿顿必须有酒,喝酒喝得非常凶。

但他并不是整天都醉醺醺的,相反, 他比绝大多数人都要清醒和冷静,似乎酒对于他来说,不过是一种日常饮品、兴奋精神的咖啡、佐餐的调料,酒精的摄入丝毫不会干扰他对角色的演绎。

在肖恩看来, 酒对于他来说, 像是某种神奇的变身剂。

用《超人》这部电影来进行举例就是:喝酒之前, 他是罗德里克;喝酒之后, 他是莱克斯卢瑟。

每次喝完酒后,他的情绪会全部释放出来, 彻底将自己融入进角色里。

这时候, 镜头中的他, 一举一动, 说话的语气和节奏,完全就是那个性格复杂,野心勃勃、精于算计,行事不择手段的家伙了。

罗德里克给自己的总结是:“喝一杯伏特加,演一出大戏,这才是我应该过的人生。”

对此,肖恩忍不住有些向往。

他羡慕地想:“听起来酷啊,不过,我好像还没到法定饮酒年龄……”

不过,想归想,羡慕归羡慕。

肖恩依然清醒地知道,人和人是不一样的。

哪怕自己到了法定的饮酒年龄,应该不会和对方拥有一样的人生态度,更不可能这么肆无忌惮地饮酒无度。

从某个层面来说,罗德里克这样性格的优秀演员,也算是传奇了。

好莱坞总有形形色色、各种各样的演员,肖恩这几年已经渐渐地学会对一些人、事、物处变不惊了。

“只要他把戏演好,认真完成工作。”

他这么对自己说:“我管他是喝酒,还是喝雪碧呢?”

毕竟,罗德里克本人的酒量惊人,哪怕带着一箱伏特加,对《超人》剧组也没什么影响。

不过,除了酒的问题外,真正让肖恩头痛的地方,是那只名字叫香槟的金毛狗。

金毛狗是出了名地待人温顺和友善。

可友善到总是往人身上扑,以及,总喜欢在人吃饭的时候蹲在旁边,盯着盯着盯着……

太让人抓狂了!

“不许再舔我了,蠢狗!”

“不许叼走我的鞋,把我的鞋还给我,坏狗!”

“救救我,求求你们,谁把这条狗拖走?”

肖恩气得每天都想打狗,但可能也打不过。

狗主人罗德里克在旁边看热闹,还抓着酒瓶子做了一个干杯的姿势说:“香槟喜欢你,肖恩。”

“我不喜欢它!”

肖恩斩钉截铁地说:“我没有多余的爱心给这家伙,我非常非常讨厌它。”

但大家完全没办法相信。

那么可爱又毛绒绒的大狗,还亲昵友好地跟前跟后,怎么会有人不喜欢?

连狗主人罗德里克也觉得肖恩口是心非的样子很有趣。

他饶有兴趣地说:“我见过那些真正讨厌狗的人,他们看到香槟的时候,要不然躲着走,要不然恨不得踢死它。但你不是,你连推搡它一下,都小心地收着力道,生怕它摔跤……”

肖恩不禁辩解说:“我不怕它,自然也不用躲。但我不伤害它,也不代表我就喜欢它。”

罗德里克用一种很复杂的眼神望着他,感叹了一句:“天,那你可真好。”

日常给别人发好人卡的肖恩,第一次被人抢了台词。

他莫名地有一种被噎了的感觉,很不习惯地回了一句:“呃……谢谢。”

然后,罗德里克用冷静的语气分析说:“对喜欢的东西友善,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可如果对不喜欢的东西都能保持友善……天,我快喜欢上你了。”

——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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