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间的死山更是死气重重,茂密的热带树木把天空遮的严严实实,一丝儿月光都透不进来。
死山的夜晚不像一般的丛林,里面特别静,那是一种静到诡异的静,黑暗中似乎有无数双小眼睛在屏息以待,你每一脚踩下去,都有可能一不小心踩到能够让你废掉一条腿,甚至要你小命的毒物。
黑寡妇弄来的装备特别皮实,单是那高筒军靴,一双足有五斤重,皮子很厚实,倒是不怕被蝎子毒蛇咬。
一行人进入死山深处后,就找了一块方地休息,铲除一块地皮,生了一堆火。
除了修和黑寡妇,杰森把所有的人都归拢统一安排轮班警戒,不用警戒的人就拿出睡袋,往里面一钻,围着火堆开始睡觉。
每个人的衣服和睡袋都是经过特殊处理的,有一定的防虫效果,为了确保万一,大家又在身上喷了防虫剂然后倒下来就睡,积蓄力量。
修就靠在一根树干上,闭着眼睛,似乎已经睡了。
进了死山后没有网络,他的手机终于没有响了。
另一边,郑萧在天快亮的时候与安谨言会合。
安谨言长的高高瘦瘦、白白净净的,头发又黑又密,软软的盖着头皮,看上去安静、斯文,有着浓郁的书卷气息,跟郑萧形成强烈的反差。
他根本就不像一个走私商,倒想刚刚走出校园的大学生,还没有被社会侵染,身上有一股子单纯、容易让人亲近的味道。
不过,人不可貌相!
安谨言从小好学,脑子灵活,算是郑萧的军师,他的话郑萧一般都会听,队伍里面也只有他能管得住郑萧。
郑萧从车里跳下来,老远就急吼吼的:“谨言,东西呢?”
安谨言叫人把车里的东西搬出来,几个大纸箱子,还有好几个木箱子,安谨言指挥着:“我能弄到的最好的装备都在这里了,你们两个,全部打开。”
进死山是大事儿,肯定要做好准备才能出发。
郑萧是进过死山的,总共有三次,每一次进去都有兄弟常埋在里面,死山在他们眼中比警察更可怕。
这一次郑萧总共带了十个人,看见安谨言也在换衣服,这货立刻瞪大了眼睛:“你干什么?”
安谨言没有看他,有条不紊的脱了他身上的衬衣,露出略显单薄却同样充满力量的上身:“我也去!”
“不许去,你给我老老实实在这里等着!”
安谨言没有理他,径自穿上了迷彩背心,然后是外套,脸色很不好看,眼睛就没有看过郑萧。
沙丁过去悄悄对郑萧道:“老大,谨言是在生你的气呢!”
郑萧脖子一扭,瞪着沙丁:“为什么生气?”
沙丁翻个白眼:“你说呢?你干的好事儿谨言能不知道吗?”
“我他妈干什么”郑萧猛的住了口,顿了一下:“你是说修?”
沙丁:“”
郑萧抬腿就踢了沙丁一脚:“你皮痒了是不是?我都说了”
他们说话尽管压的着嗓子,但是安谨言就在旁边,怎么可能听不见呢?
安谨言催促道:“你们赶紧换衣服,天快亮了,外面接应的人我已经安排好了,马上进山!”
郑萧不好再说什么,一扬脖子:“赶紧的,赶紧的,伦坤那小子已经走了一夜了,咱们必须赶上他。”
沙丁也骂骂咧咧道:“兄弟们,走,咱们去弄死伦坤那祸害,抢了他的宝贝,好好儿报答一下他这些天对咱们的特别关照。”
兄弟们手脚麻利的武装,齐声说好!
郑萧一行人进过死山,所以对死山还是了解的,各种准备也都充足,唯一头疼的有两点,一个是死山太大,他们根本就掌握不了黑寡妇的路线,不过,郑萧没有把这个问题放在心上;另一个就是他们盯着黑寡妇,说不定就有人盯着他们,比如黑鬼那个家伙,我在明敌在暗。
郑萧也管不了那么多,黑寡妇如此陷害他,他没有以牙还牙已经是看在多年打打杀杀的交情上了,如果他这边一动,真给黑寡妇带进去一大群牛鬼蛇神,嘿,那这死山就相当热闹了。
他们这一伙选择进山的入口其实离修他们进山的入口不远,隔了那么三四里地,怕的就是身后有尾巴。
说到底,郑萧是真想抢了黑寡妇志在必得的宝贝,象神后裔的象牙啊,不管真假,有它在手,他以后的生意路子就不用愁。
十一个人收拾妥当,进山了。
进山之前,郑萧背着兄弟们躲到一边,摸出手机,给修发了一条语音:“我要进死山干一件大事儿,可能要个把月才出来,修,你可要等着我,不许跑了,老子还没得到你的身子呢,等着,我他妈出来干死你!”
这货知道他说的话越是露骨,对修越是亵渎,修就越不会放过他。想象着修听见语音时的暴怒模样,这货心里爽死了!
他却不知道,修根本就没想过要听那些语音,并且,修现在也根本就收不到。
其实郑萧不怕找不到黑寡妇,他有秘密武器,沙丁!
沙丁祖上是猎户,有一门追踪猎物的绝学,他可以根据一些细微的一般人发现不了的痕迹、气味等一路判断出猎物逃走的方向以及大致距离。
进了死山后,郑萧一伙人也没有像没头苍蝇似的乱窜,他们呈四十五度角斜着走。因为沙丁时不时要停下来找线索,所以他们的进程很慢。
中午的时候的,他们才找到修一行人昨夜休息的地方。
沙丁把一丛树枝掀开,露出一堆灰烬:“老大,他们应该是天刚亮就走了,没想到黑寡妇的速度这么快,估计现在距离我们一百里左右了。”
郑萧大手一挥:“追!”
山里的白天是极其珍贵的,所以他们必须珍惜白天的每一秒,等到了晚上才会停下来休息。
安谨言白皙的脸上全是汗,不过呼吸还非常平稳,他把手里的水壶递给郑萧,郑萧也不客气,接过来就喝了一气。
沙丁凑上来报告:“老大,我确定了,对方人数跟咱们差不多,不过他们的速度真的很快,没想到黑寡妇手下的能人也不少。”
算下来平均时速大概十五里左右,在这茂密的原始森林里,这样的速度确实有点逆天。
郑萧看看兄弟们,这些还是他手底下的精英,现在都累得只差吐舌头了,这才第一天呢。
郑萧沉声道:“你们都给我打起精神来,难道你们承认你们比不过那个假娘们吗?”
兄弟们中间有人笑起来:“老大,你这不是逼咱们浪费食物吗?我肚子里现在已经空了,没有可吐的了。”
有人跟着起哄:“那你就吐粪呗!”
“操,你丫他妈的恶心不恶心?”
然后有人就被揍了,这么一打岔,队伍的士气还真提了几分,速度快起来。
安谨言想了想道:“我看不是黑寡妇厉害,是他请的那个佣兵团厉害,欧洲那边很多大型佣兵团,据说训练比正规的特种兵还严酷,选拔制度严格,能够训练出来并且活下来的人,都是精英中的精英。”
这些郑萧也知道,不过这货才不虚:“我就不信了,他们从欧洲来的,能比咱们这些土生土长的本地人还适应死山?”
安谨言点点头:“你说的对,本土作战,对咱们有好处,不过还是不能掉以轻心,黑寡妇那个家伙,不可能请一窝废物,他费尽心机的想得到象牙,肯定是有所防备。并且那个隼,我好像听说过,很厉害。”
先不管隼了,隼以前都是在欧洲活动,东南亚这边名声还不响。
说起黑寡妇郑萧就恨的牙痒痒了,前天就应该弄死他,跟那孙子讲什么江湖道义呢,也真是脑子被驴踢了。
一连几天,郑萧一伙和黑寡妇一伙人之间的距离一直保持在一百里左右,实力相当,从第三天开始,两队人马之间的距离就在一点一点的拉近了。
为什么?
原因出在黑寡妇自己身上。
黑寡妇实在太胖,胖不说,他一直自诩为女人,平日里过的就是养尊处优的日子。
他手下养的大小尼就是他的哼哈二将,能力非常强,平时都是他们跑腿安排,不是重要的交易黑寡妇自己一般都不会现身,所以,这货早就养成了一条肉虫。
前面三天他还能咬牙跟上,从第四天开始,他就非常吃力了,特别是他那双肥腿,本来就重,现在更是仿佛灌了铅一般,每走一步都觉得吃力。
第四天晚上,天刚黑,黑寡妇就让大家泽地休息。
修面无表情,凡摇了摇头,天还没黑头,完全可以再赶一个小时路。
夏磊是个急性子,他才不管黑寡妇付了多少钱请他们,他郁闷的是,照这个速度,能按时到达约定的地点吗?
妈的,耽误你自己的交易没有关系,但是这样一来就表示隼的任务没有完成,那这个过错到底算谁的?
这也就罢了,隼这几十年来百分之百的完成率不就被打破了吗?这个是夏磊不能忍受的,隼的招牌可不能毁在这该死的黑寡妇手里。
前面修和杰森的脚步没有停的意思,夏磊知道,他家BOSS肯定不会现在休息。
夏磊回到黑寡妇身边,这货现在身上就连枪套都没有了,作战服包裹着他圆滚滚的身体,头盔下面的脸明晃晃的,全是汗水。
“伦坤,现在还不能休息,等林子里完全看不见了才能停!”夏磊不累吗?他也累,一张俊脸也是汗涔涔的,但是他手里仍旧紧紧握着枪,随时眼观六路耳听八方,不像黑寡妇的人只顾着闷头赶路,完全分不出心神干别的。
黑寡妇也知道他自己拖后腿了,但是没办法,实在走不动,他特么就想脱掉脚上笨重的军靴,往地上舒舒服服的一躺完事。
“夏磊,你跟苍狼说说,我们今晚早点休息,明天早点赶路,我实在是不行了!”
夏磊完全没有商量的余地:“不行,BOSS说了,如果五天之内赶不了一千里,咱们还是趁早回去,也不用赶过去了。”
其实修说的是九百里,夏磊自作主张加了差不多半天的路程。
按照修的计划,前面五天,每天的任务是一百八十里,一米都不能少,后面还剩八百多里里,就可以轻松一点。
按照约定的时间,他们必须在八天后到达约定的地点
他们的速度确实很逆天。
马拉松运动员那么快的速度,三个小时候跑完42公里,差不多就是八十五里路。
但是修他们不仅负重,而且还是在深山老林,所以,能够几天保持时速十多里路已经相当惊人,也难怪黑寡妇受不了。
黑寡妇看了看修模糊的背影,再想想他的宝贝,咬牙,习惯性的竖起兰花指:“老娘拼了!”
呃,夏磊表情一滞,他真的真的觉得累得像狗一样话都不想说的黑寡妇看着顺眼多了。
最后,黑寡妇被大小尼驾着,终于又坚持了一个小时,圆满的完成了今天的任务。
已经走了四天,他们的食物和水已经所剩无几,特别是水,早就没有了。
所幸的是,这山里生长了一种藤蔓植物,有大人的手指粗,中间是空心,里面就有水。
每天早晨,大小尼就带着大家砍这种植物,收集水,为了生存,他们一路留下来的痕迹越来越多,后面沙丁都不用费劲,轻轻松松的跟着。
山里食物还比较好解决,虽然是秋天了,但是这边的气候还很暖和,蛇虫鼠蚁不会冬眠。
这几天晚上都是黑寡妇的人出去抓蛇,他们也进过死山,对死山比较熟悉,对蛇也比较熟悉,抓了蛇回来麻利的剥了皮,取了内脏,熬蛇汤。
野生蛇的寄生虫非常多,没关系,当地有一种驱虫办法,是一种药草,先把蛇和药草一起煮个三分钟,然后再另外加水放调味品熬汤,不仅健康卫生,汤里还有一股淡淡的草药清香,特别鲜美,就着压缩饼干吃,比喝水吃压缩饼干好多了。
当然,他们也不可能只喝蛇汤,途中如果遇到猎物肯定不会放过,山里面有野猪,有时还会突然窜出来一只鹿,前面几天大家都有口粮,凑合着到还没什么。
修要的就是他们在有精力又有食物的情况疯狂赶路,剩下的几天速度可以慢一点,找寻食物也不难。
终于,黑寡妇这边在修的铁血镇|压下按时完成了任务,五天走了九百里,剩下的八百多里七天内完成,问题不大。
这边累的人仰马翻,郑萧那边也差不多,不过他们因为没有拖后腿的,速度比修那边还要快一点。
郑萧就好像跟修那一伙杠上了一样,拼命追赶,如果他知道他心心念念的修就在前面,想必他的速度还会更快。
到第五天晚上的时候,他们与修之间的距离还有九十里,也就是差不多六个小时的路程。
第六天,沙丁突然发现他们与前面那一伙之间的距离突然缩短了差不多二十里。
郑萧他们是不知道黑寡妇与小田先生的交易地点和时间的,现在两队人马之间只剩七十里,他就得好好计划一番了。
他们肯定不能提前就追上去,最好是等他们交易完了再追上去,这样他们之间就得保持一个安全的距离。
郑萧虽然没有跟隼正面交锋,但是他清楚黑寡妇那货的实力,这几天不说黑寡妇,就这么个赶路的速度,就是郑萧自己也是累的够呛。
既然那个隼能拖着黑寡妇那个假娘们儿五天走了九百里,可见这个佣兵团是不可小觑的。
能化腐朽为神奇的人你敢小瞧吗?
所以,郑萧不敢掉以轻心,他的队伍并没有减慢速度,除了每天多花一个小时搞吃的,白天都是尽量全速赶路。
第十一天的时候,两队人马之间的距离缩短到了十里,这个距离就是安全的距离,不能再靠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