覆手

虾写

> 覆手 > 覆手目录

第514章 钱坤案 (六)(1 / 2)

上一章目 录

法庭内剩下三名检察官没有离开。

司马落:“我联系学姐再想想办法。”

诸葛明答非所问:“呵呵,有钱人就是有钱人,随便就能整出一个几千万的海外账户。在预审庭前,李龙特意找过我。他说我的目标和方法不对。李龙告诉我,东方是全球投资者,具备一定的能量。要从钱坤,再到赵风,才能联系上东方。联系上东方还未必能证明东方直接支持钱坤金钱。即使支持钱坤金钱,只代表东方支持钱坤烈焰理念,无法直接指证东方。”

诸葛明:“他说要通过钱坤为突破口一步步拿下东方,恐怕不是一年两年可以办到的事。李龙告诉我,东方此人控制欲相当强,即使有钱坤,他仍旧会参与烈焰的营运工作。东方不会亲自参与营运,必然是派遣亲信参与营运。从这方面入手会更简单的多。”

诸葛明:“我并不同意李龙的看法。即使要直接攻击东方,也需要钱坤的指证。钱坤愿意指证东方的亲信,我们就可以直捣黄龙。李龙说我太乐观,他问我:你真的以为钱坤会接受检方交易?”

九尾不理解,按照道理来说,钱坤一旦被定罪为烈焰骨干,面临很可能是绞刑。这时候出卖东方是很正常的选择。

诸葛明:“李龙告诉我,走叉也好,钱坤也好,这类人内心是非常骄傲的。至于面临死亡钱坤会不会抛弃骄傲,李龙也不能肯定。他只是让我不要抱太大的期望。”

九尾:“我不关心钱坤会不会咬别人。我就关心本案怎么就输了?”

诸葛明:“责任在我,我考虑的不过周详。最大的错误在于我拥有的太多,筹码太多,反而导致打不出去。是我的错。本案就应该抛开加科,抛开职务犯罪,直接走双华。是我对四大名律师顾虑太多,未战先怯是我的责任,和你们没有任何关系。”

诸葛明拨打电话:“桑尼,我要见你。一小时后到我办公室。”

诸葛明挂断电话站起来,见九尾和司马落看自己,道:“曹云敢拿双刃剑兵临城下,我诸葛怎能就不敢借东风烧他一次赤壁呢?”

……

数日后钱坤案第三庭开审。

第一庭,辩方先胜后败。第二庭,辩方虽败犹胜。

司马落说明前两庭的情况后坐下。

法官:“请检方开始提出证物,证词或者质询被告。”

九尾站起来,走到钱坤附近,问:“被告钱坤,请问你有亲人和朋友吗?”

钱坤反问:“朋友?”

九尾:“有完全可信的人吗?比如父母,爱人,孩子等?”

钱坤摇头:“没有,我父母已经去世。”

九尾:“我发现你上次开庭提供的帐号流水中,有多笔境外消费,当时你人在东唐内。”

钱坤早有准备,回答:“如今已经不是刷卡年代。我在国外长大,在国外我有一些同学和朋友。他们联系我,我愿意通过手机帮助他们结算账单。”

九尾质问:“可是你却说没有完全可信的人。”

钱坤笑道:“检察官,我愿意为朋友支付账单,不代表我完全信任他们。一共是七次支出,分别是我一位叫艾文的同学与一位叫雷克的朋友。他们是一对情侣,他们的家庭条件都不错。但是他们的父母无法接受他们的爱情,在我的建议下,他们去了加拿大,并且结婚。他们平时花销比较大,我很愿意提供帮助的原因是:我相信他们的父母迟早会理解他们,他们也会很快还我钱。”

九尾问:“我猜他们已经不在人世了?”

钱坤遗憾道:“是的,上个月他们遭遇了车祸,不幸死亡。”

九尾问:“你借出去的钱怎么办?”

钱坤道:“钱不重要,并且数额不大。而且从法律角度来说,我们之间没有借据,我很难追回我借出去的钱。”

九尾看资料:“4月3号,也就是东唐大学研究院副院长出殡的当天,你是不是参加了葬礼?”

钱坤回答:“是的。”

九尾:“副院长选择了火葬,你是否是最后陪同副院长遗体前往火化室的人?”

钱坤回答的很慢:“我和副院长在法国认识,有一定交情。但不是我一个人去,我记得有十几个人一起到火化门前。”

九尾:“根据我们的了解,院长年纪太大,考虑到对生命看法等接受能力,所以将稿子交给了你。让你代表他在副院长火化之前念读。”

钱坤慢慢点头:“是的。”

九尾:“9月12日,你步行在研究院附近的湖边公园,一名垂钓者突然晕倒。你和一起散步的北武一起对垂钓者进行施救。你拨打了急救电话,最后北武陪同垂钓者前往医院。”

钱坤:“日期我记不清了,有这么回事。”

司马落将钱坤提供的账户放到大屏幕上,点取一道黄色数据,九尾道:“4月3号,你在念读祭文之时,帐号三十万美元转入加拿大一家销售快艇的公司。9月12号,你对垂钓者急救之时,帐号支出一万七千美元给加拿大一家五星酒店。”

九尾:“数据时代,地球时间同步。你在多次不可能操作账户的情况下,操控了账户。你能解释一下你是怎么做到的吗?”

令狐兰站起来:“上一庭已经说明,这个账户只要知道账户和密码,就可以对账户进行操作。也许钱坤前面说错了,他把账户和密码交给了艾文和雷克。”

钱坤立刻道:“是的,我想到他们已经死亡非常难过,不想提到他们。”

九尾:“很难过?你是否出席了他们的葬礼?”

钱坤:“我是事后才知道他们不幸去世。”

九尾道:“你私人账户有合法资金六十万美元,你还拥有一个侵占科研资金的两千三百万美元账户。你选择将两千三百万美元的账户给你的朋友,而不是六十万美元。你说只有你能操作账户,可是事实证明不只是你可以操作账户。钱坤,你当陪审团都是傻子吗?我现在再问一遍:所谓森德账户,是不是你的?”

上一章目 录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