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车上,袁牧抱着自己的包,目不转睛地看着向后奔跑的建筑,以及繁华的街景。
他的手机屏幕还亮着,上面是《TheInsider》杂志上出席慈善晚宴的花瑟,有图有真相。
难怪她的朋友会问,“你知道她是谁吗”。
呵呵,帝都名媛啊。
只是这帝都名媛,明明生着那样明艳的的脸,怎么会这样可憎?
哦,袁牧不知道,名媛的脸是钱堆出来的,是玻尿酸、超声刀、水光针共同作用的结晶。
简妍那个小可爱,浮现在脑海里。从来不施粉黛的女孩,忽然打扮一下竟然这么漂亮。袁牧不得不承认,今天第一眼见到时,心脏漏了一拍,那颗小泪痣,成功激起了他的保护欲。
当那个陌生男人和她搭讪时,他觉得鼻腔酸酸的,很想给那个人一榔头。
那是他约会的女孩。
所以他才会热血上涌,所以才会理智下线,所以才会冲冠一怒。
如果时间倒回,如果他知道了花瑟的身份,他不确定自己还会不会这么做。
会不会就此毁了前程呢?他好不容易成为一名正式的编辑。
他的腿现在还有点颤抖呢。
算了,且容自己恣意一回吧。人不轻狂枉少年!
如果真的丢了饭碗,大不了重新来过,教训留着以后再吸取。
想到这,他按了下已经黑屏的手机,给女孩去了一条信息,“小妍,你到家了吗?”
当面的时候,他不好意思这么叫,反正手机上,也不用发声。
名字真好听。
他又在心里默念了十遍“小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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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别墅区,高档别墅里。
花瑟坐在沙发上,翘着二郎腿,指尖捏着一颗烟,听着家族助理的汇报。
“小姐,都查清楚了,这个人叫袁牧,是北服毕业生。后来在《时尚先锋》人物专访担任编辑。哦,是前不久才升职的,在此之前的两年,一直是个小透明实习。”
花瑟吐出一个烟圈,妖妖娆娆的,“小透明啊,难怪这么愣头青。没经过社会的打磨,空有一腔孤勇。”
助理又询问:“他的直属上司叫徐娜,是个很会办事的人。要不要我去一个电话,把人给开了?”
烟灰已长,花瑟轻点在烟灰缸,慢悠悠地说:“别介啊,搞得我们像什么似的,打压打压就行了,以后有的是机会收拾。这个人这么有趣,我要亲自动手才会有成就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