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离开黑飞鸟族, 带上了他们送给自己的一袋粗面粉和一些咸菜干,省着点又可以吃上一段时间了。
“这次不能呆太长时间了, 如果找不到人就打转吧。”在广漠无际的荒野中飞行了三天之后, 简初晴提醒大红。
出门在外的生活,虽然新鲜,但其实很辛苦, 而且吃不好睡不好的。食物带的再多, 也经不起长时间的消耗啊。虽然大红能直接天天打猎,搞到足够的肉类鱼类吃, 但是简初晴却是个地道的人类胃口啊, 一天两天不吃主食无所谓, 多吃几顿纯肉就受不了了。
所以, 到后来主食大红根本就一口也不吃, 全留着给她了。但是这些粗面粉, 她还算上了回程的口粮。这里的黑飞鸟族人粮食也不富余,这已经是人家从牙缝里挤出来的口粮送给他们的。总不能回程时再找人家要一些粮食吧。就算人家肯给,她也没那么厚的脸皮要了。
“行啊。我们再往前走一段吧。”大红还是想转更远一些。但考虑到老婆的意见, 还是决定不要跑太远了。
不过, 两天之后, 穿过一片山林, 他们发现自己无意间来到了海边。看着远处一望无际的大海, 简初晴兴奋的无与伦比。
“哇, 大海啊。我们终于找到大海了啊。快点下去, 快点。”
“行,你坐好啊,我飞快点。”大红加快速度一个俯冲, 降落在沙滩上了。
简初晴扑到沙滩上, 只恨不得打个滚。
大红第一次看到她这么兴奋,“你很喜欢海吗?”
“喜欢啊。你是不知道,我以前就喜欢去海边度假。”简初晴笑道。
还在未世之前,她最爱的休闲就是四处游玩,而对于一个生长在大内陆人来说,大海就是必不可少的一个想去的地方了。
而且因为工作关系,也没那么多时间到处玩,同时也因为经济能力,她一般也只能选择近点的便宜点的地方去玩,所以大海也不可能经常去,但去一次就越发想再去一次了。
然后,大红就听她讲了一些在海边玩的趣事,听她讲到出海打鱼,吃满餐桌的海鲜等等。
“你喜欢吃海鲜啊,很简单啊,我们在这里多呆几天,让你吃个够。“大红说着脱掉外衣,只拿了一只细口的小篓子就下海去给老婆捉海鲜去了。
他要捉最大的虾,最大的蟹,最鲜活的鱼来满足老婆。
“哎,你小心点啊。这可是大海,不是河。”简初晴连忙叮嘱道,一个大浪头打过来,扑天盖地的,很容易出事情的。
“我知道了。你放心,我又不潜到深海去。”大红远远的回了一句,一头扎进海水里了。
简初晴虽然会游泳,但水性不算太好,不敢独自一个人去海里冲浪,也就敢在海边上玩玩。
这是纯野生的海滩,沙子干净一望无际,没有任何人类搞出来的垃圾,比现代的海边干净不知多少倍。所以,虽然只是在海边,却也有很多的海货哦。也有不少漂亮的贝壳。
简初晴很快就发现了大量的寄居蟹,甚至还有几个海星,都是活的,她没有捡起来,只是观看了一会儿,就让它们自己随着浪潮跑了。
有时候,遇上一个小水洼还能看到有小鱼小虾呢,不过浪潮一涌过来,它们又很快就流着海水冲向了大海。
简初晴欢快的在海边上玩乐,兴奋的像个第一次见到大海的小姑娘,连贝壳都捡了一堆。
没多大一会儿,大红就提着篓子从海水中冒了出来。
“嘿,老婆,我捡到好东西了呢。”
“什么啊?”简初晴开心的迎了过去。
篓子里装着黑乎乎的几条大东西,她一时居然没有认出来。
“多漂亮的海参啊。”大红笑道。
“原来这就是活的海参啊。这可是好东西,大补呢。”简初晴兴奋的说。她其实对海产并不熟悉,甚至海参也只是在海边吃过,自己没有动手搞过。实在是海胆太贵,并且不懂的人也卖不到正宗的。但她知海参是个珍贵食材。
“是大补,不过我们没什么调料,也不知道弄的好不好吃哟。”大红笑道。
简初晴想了想,说:“海参煮粥是最简单的了。正好还有点米,我来试试。”
“其实说到海参粥,我想起了一道我特别爱吃的海胆炒饭了。你没发现海胆吗?”她又问。但海胆炒饭真是她的最爱。那小小的黄色的海胆籽炒出来的饭要外香和鲜。当然了,还有香喷喷的炒蟹,焦盐虾等等,她也很爱吃。
大红说:“我就只捡了几只海参回来了。我再去看看,还是要有工具才好去捉大虾和大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