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把牧师的事情定下来之后,最好让他在婚礼的时候由他来主持这一切,这一切都准备妥当之后,苏馨雅才告诉我们,一开始她确实是担心我,生怕我和大小姐出了什么问题,可后来却发现有一个男人在我们身后鬼鬼祟祟的,每当苏馨雅接近的男人的时候,那男人就立刻装作漫不经心的样子,然后和我们擦肩而过。
可我们一旦停下了脚步,那男人又在某一个地方偷偷摸摸的看着我们。
从馨雅的描述当中的知道,跟踪我的男人大约是三十五岁左右,带着一个白色的鸭舌帽,身高一米七。这人穿着一身绿色的阿迪达斯运动服,从中午开始一直到现在一直驼背,也许是天生这样,也许是他故意弯着腰,防止我们看见,后来手里面拿了一个苹果,吃了一半之后一直放在手里面转着,毫无疑问,那个苹果不过是个障眼法,实际上可能里面放置了一个微型的相机。
听了这事情之后,我立刻问千金大小姐:“我朋友说的这个人你有没有印象,和他之间到底有什么怨什么仇,我们从家里面走到这教堂,可是都开车开了两个小时,到底是什么粉丝这么忠诚能一路跟到这里?”
这种事情我们是从来都没有遇见,毕竟像咱们这种平民老百姓,别人连看都懒得多看一眼。
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舞台,而有些人就喜欢把舞台让给别人,你可放弃了自己主宰的位置去给别人当配角,今天配角都当不上,有时候只能充其量是个背景!
这样的人,我有时候觉得佩服,又感觉到可悲,佩服在于这样的人通常能为了一个目标,而自己不切合实际的执着,坚韧不拔前进。可悲在于,你明明给他舞台表演机会,他却放弃了自己的人生,而且给别人当绿叶。
大小姐冷哼一声,之后继续说道:“有什么大惊小怪的,没有事情的,都是一些狗仔队而已,我们被偷拍是正常的,什么样的人不被偷拍?只要长得难看没有名气的人才懒得有人去拍!”
反正是佛说佛有理,但我受不了这个,我不是什么大户人家的人,也不是知名的明星,如果被一个狗仔队整天拍来拍去的,我感觉都睡不好,所以今天必须抓住这个小子,就算是不揍一顿,至少让他以后再也不会来偷拍我。
我朝苏馨雅说道:“你有没有看见他到底去哪儿?”
苏馨雅回答:“他跑的非常快,我根本就追不上他呢,但是那教堂的后面有一条小路,他好像是顺着小路跑了!”
我问大小姐:“这小路通到哪里!”
如果大小姐一听到这个就乐了,按照大小姐所说,这个狗仔队也绝对是一个新手,起码没怎么跟过自己。
刚才狗仔队说跑那条小路压根儿就是一条死路,当年教堂维修的时候,政府给投资拿钱,本来是300多平方米,但是为了节省点成本,多留点闲钱放进自己的腰里,所以在建筑的时候实际建筑面积要比计划的少了足足一百多平方米。
原本设计的时候,就把这个教堂设计在这个胡同里,如果设计的分毫不差的话,教堂的横渡正好完全挡住了这个胡同。
不过可惜的是因为大量的资金被贪污,导致留下了这么一条胡同建筑面积空留了下来,但这条胡同最终通往的地方就是教堂的后面,教堂的后面就是一堵围墙。那是这个胡同的尽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