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生这块又冷又硬的石头盘踞在了他心底,又痛又恨。
江夏初只是半阖着眸子,心事重重。
得!叶在夕说得极对,这就是快石头。
“懒得管你。”
灭了手里的烟,叶在夕起身就要走,身后,她声音小小的,淡漠的:“你会管的。”
是的,他会管的。
几乎条件反射,他回头了,然后再也没办法洒脱地转身,看着她,心又开始闹腾,因为她说准了,他这辈子大概就这样栽了。
妖孽的俊脸沉了好一会儿,还是坐回去,捂着胸口:“丫的,人干嘛要长义气这种没用的东西。”
胸口长得是只是义气吗?
谁知道呢?真真假假,假假真真,半真半假,演员的专长不就是如此吗?
长长叹了口气,不知道在惆怅什么,他无奈:“所以,心放到肚子里,没那么复杂。”
“林倾妍来了,能简单点。”
叶在夕一个白眼丢过去,不知为什么,反正他很不喜欢从这个女人嘴里听到两个名字,一个就是林倾妍。
“她要来了,就不可能简单了。亏得她伤得下不了床。”
那个女人,他还不知道,端着圣母玛利亚的面孔,一肚子阴谋阳谋。
她摇摇头:“你不了解女人。”
冷嗤了一声,叶妖孽一脸不以为意:“真新鲜的说法。”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实践出真理。说一个在花丛里摸爬滚打的男人,不懂女人,这可是奇耻大辱。
江夏初嘴角若隐若现的笑,不明喜怒:“不会为了我,是为了你。”
叶在夕被这句话弄得晃了一下神,半响,琥珀样的眸子移开:“扯她干什么?”
这厮,懂女人,也懂女人的情,但是揣着明白当糊涂人,所以这么多年,他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
“林倾妍,你喜欢吗?”她问得认真,秀气的眉拧着。
一个问题,充分说明了两个问题:江夏初智商很高,情商很低。
叶在夕懒懒靠着沙发,搭起长腿,眼角撩德媚人,笑道:“喜欢?”冷嗤一声,十分不屑,“这玩意爷没有。”
说这话的时候,叶在夕看着江夏初的眼睛,他在笑,依旧迷人勾魂,只是若细看,他眼底的光,亮得惊心,也凉得动魄。
这辈子,叶在夕记不清和多少女人说过喜欢,唯独,江夏初不同。
他说,喜欢这玩意他没有。
大概都给出去了,收不回来,偏生还不能为人知。
漫不经心的姿态,无关痛痒的语调,这个男人就是这样给自己导了一出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