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傲慢么?”乐平不得不说两句了。一开口才发现,口干得厉害,于是吞了口唾沫,这才重又开口道:“傲慢么?也许吧。不过我想,在你们这些刚刚走入社会的小青年面前,我应该还有点儿傲慢的资格。”
一句话让几个暴走族面面相觑;傲慢的资格?见鬼,就你这扮相?这家伙该不会是个疯子吧。
只是,这个家伙这时候的气质,以及他这思路非常清晰的话,怎么看都不像是疯子。
不过,暴走族的特征之一,就是年轻人的不知天高地厚,进而目空一切。
“傲慢的资格?大叔,你在说笑吗?”阿甲哂笑道,伙伴们也一起笑起来,“你这个笑话,还真是很好笑。”
“你觉得我在说笑?”乐平也笑了一声,“就算是吧——然后呢,笑完之后你想做什么?”
“想做什么,”一干暴走族又被问得呆了一呆。
暴走族特征之二,做事只图一时痛快,根本不会去考虑目的,善后等事情。
“大叔,不要太嚣张啊,”阿甲大约是这群人的首领,话都是他在说,而现在他有些恼了,“你这是想要说教我们么?就连我们家长和老师都不敢说教我们,你算老几?”
“没有人说教你们,”乐平又笑了一声:“知道这代表着什么吗?这代表着你们的师长已经放弃挽救你们了,你们觉得,这很光荣?”
“……”
正在乐平的气势渐渐压倒对方之际,他的肚子却又不合时宜地“咕咕”了两声,不用说,气势一下子就泄了,而正在不知所措的暴走族们又笑了起来,“大叔啊,看你这么会说话,又这么身强力壮,你是怎么落到饿肚子的境地?”
“……”
“嘿嘿嘿,饿肚子的味道可不好受啊,”阿乙在一边应和道:“要不要我们可怜可怜你啊,我们有吃的。”说着话,拿起一只鸡腿晃了晃。
“不是有句话叫做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么,”旁边阿丙插嘴道,“这个大叔落到这么可怜的地步,肯定是做了什么可恨的事情吧——所以我们不用可怜他的。”
“要不这样吧,可怜的人必有可恨之处,但是可怜的狗就未必了。大叔你承认自己是丧家犬,我们就会可怜你了。”阿乙又道。
暴走族们都大笑起来,而乐平的脸就黑了下去,眼光也锐利起来。
“只要学两声狗叫,就能吃到香喷喷的鸡腿哦——我猜大叔你一辈子也没有吃过几回吧?”阿乙大笑起来,“不是在垃圾桶里捡的烧鸡,更是从来没有过吧?”
“给我适可而止啊!”乐平怒道:“嘲笑不幸的人,你们就觉得这么有趣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