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种真相

宇尘

> 第三种真相 > 第三种真相目录

第6章 解剖台上的干尸(4)(1 / 2)

上一章目 录

“这个么,我无法断定。但无论是杀人还是藏尸都存在着风险,凶手在实施作案的过程中必然要承担巨大的心理压力,事前预谋和突起杀机肯定有很大区别,对于一个有强迫症的凶手,二者会对他产生的心理影响有多大差别我没法判断,我只能说有这种可能。”

“那我综合一下你们刚才的分析,”付雪晴说,“凶手是一个外表瘦弱或者矮小的男性,善于使用电线勒颈这种方式,有可能是一个惯犯,或者专门练习过,有强迫症,杀人动机有可能是由于某种特殊原因突起杀机。是这样吧。”

吴凡和田鹏刚纷纷点头,罪犯的形象似乎有了一点儿眉目。

一个念头不经意的出现在吴凡心里——这个人就是预测死亡的兔子吗,是我要找的frank吗?

这个念头一跳出来,他对自己刚才的推测又不太肯定了。

付雪晴那边似乎还不甘心,追问吴凡,“你还能不能把犯罪心理侧写再往前进一步,就像割喉案件那样,让我们有个更清晰的方向。”

吴凡正心烦意乱呢,“抱歉,我实在能力有限,就给我一个死了三年的无名干尸,我想不出更多线索能帮你们找到凶手……”

“好吧,但我还有一个疑问。处理尸体的办法有很多种,你说凶手为什么非要把被害人藏在床下?”

“这个啊……”吴凡捏着下巴想了想,让付雪晴一提醒,他倒是产生了一些新思路,“把尸体藏在床箱里对于凶手来说其实并不是一种好办法,通常尸体会很快就被人发现。凶手不可能预测到尸体会变成干尸隐藏这么多年,这只能说是一个巧合。一般来说,一个准备杀人的凶手要考虑两方面问题——如何实施谋杀以及如何掩盖谋杀。在这两个方面,我们的凶手做的都很草率。费了很大力气才勒死被害人,之后也只是草草的把被害人塞进了床箱里,并没有选择弃尸。即使考虑到他可能由于临时起意杀人所以心慌意乱,但他之后随意丢下尸体逃走,也能说明他平时不善于动脑。基于以上分析,我对凶手的身份想到了两种可能性……第一种,假如凶手曾经住在那个房间里,而被害人是外面来的人员,那么从凶手杀人和藏尸的手段足以看出,他是一个无组织力的罪犯,智力偏低,容易冲动,行事混乱,社会地位也不会太高……”

“那第二种可能性呢?”

“第二种可能正好相反,死者是房里的住户,凶手是外来人员。所以凶手在闯入屋中将被害人勒死后,没有必要冒风险转移尸体。只要把尸体藏起来,延迟被人发现的时间就够了。他会觉得即便警察介入这个案子,也未必能想到是他杀的。如果是这种的上门杀人的凶手,以眼下少得可怜的证据,很难做准确的推断。”

付雪晴也有了思路:“假如是你说的第二种可能,住户是被害人的话,他要是失踪了,至少房东早就会发现吧,所以,我倾向于你所说的第一种可能性。凶手很可能就是曾经住在那个屋子里的人……”

吴凡能从付雪晴眼中看出笑意,的确,加上之后的分析结果,犯罪侧写明显更加详细完整了。不过吴凡心里却很不踏实。

由于机缘巧合,他接连参与了两起凶杀案的侦破,惊奇的发现自己具有很强的逻辑分析能力,以及丰富的犯罪心理知识,他最擅长的是将二者结合起来进行案情分析,付雪晴给了个时髦的名字叫“犯罪侧写”。叫什么吴凡并不在意,也没把自己的能力太当回事。只要付雪晴让他分析,他就随想随说,听上去也合情合理,直到刚才,他忽然意识到自己的分析似乎出现了前后矛盾,可是他却不知道问题出在哪里,越想脑子越乱。

付雪晴瞧出吴凡神情不太对劲,问他:“你怎么了,在想什么?”

吴凡犹豫一下,“我们认为凶手符合第一种可能性,但是你说一个智力偏低,容易冲动,行事混乱的人可能是那个预测死亡的兔子吗?”

上一章目 录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