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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我们之间没有缘分,所以你才会忘记。”
“不是这样的!”周冕下意识地反驳,他不喜欢方观夏脸上那种似乎带着讥嘲又带着怜悯的笑容。他只是想为自己辩解,“我不明白为什么我记得一切却唯独不记得你,可是我知道,从二十五岁那年开始,整整过去十年,我没有办法再喜欢任何一个女人。以前我不明白为什么,现在我懂了,是因为你。”
看到她的第一眼他就感觉似曾相识,身体甚至在大脑还没有反应过来之前就抓住了她的手,他的心告诉自己不能让她走,也舍不得让她走,一定要留下她,这样才有希望。
方观夏听着他的话,感觉他还是和从前一样执着。可执着有的时候很伤人,他们之间的阻碍太大了,根本没可能在一起。所以她低下头想了一会儿才说:“你先走吧。”
“我不想走,我想跟你在一起,也许我能想起来。”
方观夏像是听到什么笑话一样望着他:“你想不起来的。”
“为什么?你怎么这么肯定?!”
为什么?当然……是因为她让他忘记的呀。必须忘记,他才能放下过去好好生活,十年来方观夏再也未曾踏足N城一步,即使那里才是生她养她的家乡,但是在失去父母,也失去周冕之后,她就再也不想回去了。那里的回忆掺杂了太多痛苦,远远超过了欢乐。她这一颗因为爱情千疮百孔的心,已经不能再遭受更多打击了。
她累了,怕了,不想再爱了。可她和周冕一样,谁都无法忘记对方,转过身却又跟另外一个人在一起。对自己不公平,对无辜的人也不公平。人啊,活着怎么就那么难呢?两个相爱的人想要在一起,总是阻碍重重。
方观夏没有回答周冕的问题,反而想要他死心似的开口道:“这样好了,我们做个约定,如果你能在一个月里想起我的话,我们就重新在一起。如果你想不起,就离开S市,我们永远都不要再见面。”
她信誓旦旦地认为自己想不起来,又敢下这个赌约,肯定是因为她有把握自己忘得干净。周冕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但他知道自己必须抓住这个机会,因为如果他不答应方观夏的提议的话,她会立刻消失在他面前。他就是这么确定。
所以他点头:“好,但是我一定会赢。”
方观夏笑了:“是吗?那我就拭目以待了。”
于是从这天以后,周冕就成了方观夏的邻居。他每天用网络办公,剩余时间都待在方观夏身边,美曰其名离本源近一些这样对他的记忆恢复有帮助,方观夏不想戳穿他,再加上这是自己提出的,也就随了他的意。
如果,她是说,如果。如果周冕能够在这样的情况下还能想起她,她愿意付出一切,换得拥有他的机会。这一次她不会再退让,也不会离开,即使代价是让所有人都痛苦。
但是别人的痛苦跟她有什么关系呢?她已经尽量做到最好了,如果对方还是不能满意,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
事实证明,和方观夏在一起久了,对周冕而言,除了心动越来越强烈,爱情来得越来越狂热之外,对他失去的记忆没有任何帮助。他就算每天二十四小时都盯着方观夏看,那些离开的记忆也不会再回来了。
这半个月里,他们吃在一起,工作在一起,方观夏是个设计师,小有名气,就职于S市一家很出名的设计公司,还是创意总监。但她不喜欢朝九晚五的工作,所以基本上都在家完成作品,然后直接交稿。基本上除了睡觉时周冕会回自己的房子以外,其他时间两个人都是在一起的。然而即便如此,他也病没有一丝一毫找回记忆的希望。
忘了就是忘了,不是随便说说就能想起来的。方观夏当初付出了惨痛巨大的代价,换来的遗忘,并不能因为她的出现而重新回归。
到了第二十天的时候,周冕家里打了电话来,周母在那头威逼利诱周冕回家,说自己这里不舒服啊那里难受,大概是因为曾经得过绝症的关系,周母非常的惜命,一点点不舒服都要去医院来个全身检查,不查到没有丝毫问题是不会罢休的。对此周冕没什么感觉,反正他有的是钱,母亲既然想要一个安心,那查就查,算不上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