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县,城西。
集市中,人来人往,颇为热闹。
在裴元绍攻打广县时,街道上几乎是看不到人的。所有的百姓,都躲藏起来,生怕黄巾贼入城劫掠。如今裴元绍被杀,黄巾贼的威胁消失,躲在家里的百姓都出来了,忙着各自的事情。
街道上的商贩,也多了起来。
吆喝声,叫卖声,不绝于耳。
百姓神色新奇,走走停停,四处挑选着自己喜爱的物件儿。
忽然,一阵喧哗的议论声从街头传出,有惊呼声,有惊羡声,更有赞誉声……各种声音此起彼伏。各种声音汇聚在一起,吸引无数人往街头奔去。
许多人不明所以,纷纷向街头看去。
只见一道魁梧高大,身体犹如铁塔般的中年人步入了街道。
这是一个壮硕如牛的壮汉。
他的背上,还扛着一头花斑猛虎。
花斑猛虎的全身皮毛犹如锦缎般柔顺,如水洗一般光亮,而最关键的是,老虎浑身的皮毛没有受损,老虎身上没有任何的伤痕,唯独花斑猛虎的额头骨碎裂了。
这头猛虎,是壮汉徒手打死的。
此人名叫典韦,乃是陈留郡人。
典韦自幼习武,天生神力,学武有成后四处闯荡,结识了无数的游侠儿。
他和人相交,讲义气,有侠义之风。
典韦的好友被睢阳县的李永杀死,典韦为了被好友报仇,直接刺杀了李永,然后潇洒而去。
他离开陈留郡后,便四处流浪。
而近几日,典韦便在广县。
他到山中打猎时,碰到了一头猛虎。为了卖个好价钱,典韦没有用武器杀死老虎,而是用拳头活生生的把老虎打死,然后扛回广县准备贩卖。
没成想,他刚回广县,裴元绍就带着贼兵来攻城,以至于街道上连个人影的都没有。
等了一天,官府斩杀了裴元绍,击退了黄巾贼,消息也传到了典韦的耳中。
官府的事情,典韦不甚在意。
他只在意自己的老虎能否卖个好价钱,毕竟他身上的钱不多了,只够简单吃饭,连喝酒吃肉都没钱了。只等卖掉老虎,他才能去买酒买肉吃。
典韦扛着老虎来到集市中心,将老虎放在地上,便闷葫芦般的坐着等人出价。他也没有大肆的宣扬,也没有大声的吆喝,只等买主来问价。
围观的百姓,却是颇多。
一个个百姓很是震惊,尤其看到典韦魁梧的身材,却又隐隐明白了。
“这是你徒手打死的?”
忽然,有一个衣衫华丽的商人开口。
商人看到了完好无损的老虎,心中意动,也想买下来。毕竟眼前的猛虎一点伤口都没有留下,把皮毛剐下来,晒干后是不可多得的虎皮。
典韦回答道:“是我徒手打死的。”
“你怎么卖?”
商人更是热切的询问道。
典韦竖起大拇指,斩钉截铁的回答道:“不多,十五金。”
这里的金,不是黄金。
如果特指黄金,会说明是十五黄金,而不是十五金。
商人琢磨片刻后,摇头道:“太贵了,即使是这头老虎的虎皮丝毫无损,但也不值这个价。”
典韦对钱财不甚在乎,只要有钱喝酒吃肉,能结交朋友,这就足够了。
典韦他问道:“你给多少价钱?”
商人眼中闪烁着精光,道:“我给你一百金,老虎归我,你也替我做事,如何?”
周围百姓一听,暗暗说商人狡诈。这商人明显看出典韦能打虎,有高强的武艺在身,准备收了典韦,再压榨典韦的价值。
典韦摇了摇头,没有回话。
商人继续道:“你再考虑考虑,一百金可不是小数目。似你这样的人,朝不保夕,有上顿没有下顿,跟着我做事,保证你顿顿喝酒吃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