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子偃微微颔首,又垂询道,“那么帝国要在塞外设立怎样的行政机构?又该设立几个?又如何真正地对塞外进行治理?”
闻言,鹖冠子低着头道:“陛下,臣适才已经想过了。臣以为,应当按照塞外各部族的生活习俗、族别、语言等划分,塞外有东胡、匈奴、月氏、丁零等几十个游牧民族,大小不一,不过可以大致上分为三大部,即匈奴、东胡和月氏,诸如丁零、娄烦、林胡等不过是人口十几万的部族,可以忽略,并入该部。”
“这么说,丞相是认为应该在塞外设立三个大的行政机构吗?”子偃眯着眼睛道。
“是的。”鹖冠子回答道,“为了对塞外进行有效的管理,只有如此!”
“善。”
公元前290年,在征服了整个塞外之后,为行之有效地治理这片广袤的疆土,子偃采用丞相鹖冠子的提议,对塞外实行了一种全新的军政管理制度。
宋帝国在塞外设立了三个行政机构——都护府!
“都”为全部,“护”为带兵监护,“都护”即为“总监护”之意。
都护的职责是“抚慰诸藩,辑宁外寇”,凡对周边民族之“抚慰、征讨、叙功、罚过事宜”,皆其所统。都护府置都护、副都护、长史、司马等职,掌统诸蕃,又置录事参军事、录事、诸曹参军事、参军事等,有大、上、中之分!
西域都护的官职与中原的“郡”是同一等级,“都护”相当于内地的郡督尉。
不过宋帝国设立的这个都护府,可不同于历史上的汉王朝的西域都护府那样当个摆设而已。
就一个西域都护府来说,在汉武帝时期的张骞通西域后,丝绸之路和西域才真正被西汉王朝所重视。
但由于实力和地域的原因,在近半个多世纪后,即汉宣帝神爵二年(公元前60年),西汉才在西域设立都护府,骑都尉郑吉被任命为第一任西域都护,驻扎地点为乌垒城。
根据《汉书》卷九十六下《西域传下》的记载,“乌垒,户百一十,口千二百,胜兵三百人。城都尉、译长各一人。与都护同治。其南三百三十里至渠犁。”
而根据《汉书·百官公卿表》中的记载,“西域都护加官,宣帝地节二年初置,以骑都尉、谏大夫使护西域三十六国,有副校尉,秩比二千石,丞一人,司马、侯、千人各二人。”
也就是说,西域都护府所掌握的兵力仅仅为300人,而西域都护的官职、地位也仅仅与太守(郡太守是两千石)相当,并不显赫。
从这个意义上说,西域都护府很可能只是西汉派出的带护卫队的使馆机构,谈不上真正对西域有实质性的控制。而其能否发挥作用,很大程度又与西汉的强大与否相关。
如《汉书》卷九十六《西域传上》说的,“神爵二年,乃因使吉并护北道,故号曰都护。……于是徙屯田,田于北胥鞬,披莎车之地,屯田校尉始属都护。
都护督察乌孙、康居诸外国,动静有变以闻。可安辑,安辑之;可击,击之。都护治乌垒城,去阳关二千七百三十八里,与渠犁田官相近,土地肥饶,于西域为中,故都护治焉。”
从这段记载可以看出,横穿戈壁沙漠、距离太远的西域都护府几乎不可能得到本土的后援(事实上也没有发生过),因为后勤没有保障这才必须在当地屯田养活自己。
而其职责,现在很多人都认为是统辖西域诸国之类,其实就实力而言,未免太高看了。
事实上,所谓西域48国也仅仅是一些绿洲城邦的组合,如果只对付其中一两个,3百职业兵士大概也就够了,因为这些绿洲城邦本就是吹弹即破的墙头草,谁强大服谁呗!
据记载,自郑吉为西域都护至西汉末,前后任西域都护者18人,姓名见于史册的有10人,除郑吉外,还有韩宣、甘延寿、李崇等,这些人大概就相当于武装大使级别的人物吧。
而从他们的职责看,更多是维护西方与西域各国的关系(尤其防止他们与北方的匈奴勾结),另外,就是保护丝绸之路的安全,以保障西域各国与西汉的贸易利益。
然而,因为缺乏后援的缘故,西域都护府究竟发挥了多大作用,其实也很难考量。事实上,有些都护非但不能起到安抚西域诸国的作用,反而有被后者所杀的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