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点奇怪,但事实就是如此,很多人感到这一点。彼得·沃尔什,做事体面,干事游刃有余,讨人喜欢;但有点怪,爱摆谱——真怪。恰恰是他,尤其在两鬓花白之际,却有怡然自得之色,表现出一点矜持。正是这些吸引女人。她们喜欢他的某些与众不同,并非全是男子汉气概。也许是有种书卷气——每次拜访你,都会拿起桌子上的书看(此刻他就在看书,鞋带拖在地板上);也许是因为绅士气,这从他磕烟斗里的烟灰的派头就能看出来了,当然,还表现在他对女士们的风度上。任何一个缺心眼的姑娘都能随意摆布他,这有点酷也有点可笑,但冒险的是她自己。也就是说,尽管他是很随和的,事实上,由于教养关系和快乐性格他很好相处,实际上是有限度的。她装腔作势——不,不,他看穿了她。他不能忍受——不,不。他可以和男人们为了一个笑话而怪叫扭动、捧腹大笑。他是印度最好的美食家,他是个男人,但不是那种人人尊仰的人——比如说,不像西蒙斯少校,这反而好,黛西就这么认为,尽管她已经有了两个小孩,她还经常拿他俩做比较。
他脱下靴子,掏空口袋。除了刀子,还有黛西在阳台上的快照,一袭白衣,膝头趴着一只小猎狐犬,很好看,皮肤很黑,是他看到的她最好的一张。她出现了,顺理成章,比克拉瑞莎的出现自然多了。没有诧异,没有麻烦,没有苛求和烦躁,一切顺风顺水。那个黑黑的俏妞儿在阳台上大声喊(他能听到),当然,当然,她将给他一切!她喊(毫无顾忌),他想要的一切!她喊着,奔向他,也不管有谁在看着。她只有二十四岁,有两个孩子。呵!
呵,这么个年纪,他真把自己搞得一团糟。半夜梦醒,这种念头十分强烈。假设他们真的结婚呢?对他来说当然很好,可对她呢?他曾把一切告诉伯吉斯太太,她是个不爱说长道短的好人。她认为他这次回到英国(明着是去见律师),也会使黛西重新考虑,考虑那意味着什么。伯吉斯太太说,问题在于她的处境,社会障碍,要放弃孩子等等。将来总有一天她会守寡,于是流落郊区,甚至体面尽失(这种涂脂抹粉的女人会堕落到什么地步,你知道的)。但是,彼得·沃尔什对此嗤之以鼻,他还没有打算死呢。无论如何,她必须自己拿定主意。他想着,只穿着短袜子在房间里踱来踱去,边弄平配礼服的白色衬衫,因为他有可能去参加克拉瑞莎的晚宴,或者去家音乐厅,也可能呆在屋子读本不错的书,作者是他过去在牛津大学认识的。如果他真的退休,这就是他想做的——写书。他会去牛津大学,泡在博得里图书馆。那个可爱标致的黑皮肤姑娘会跑到平台尽头,徒劳地挥手喊叫,她根本不在乎别人怎么说。可一切枉然。他就在这儿,这个被她视为一切的、完美的绅士,迷人的、杰出的男人,正在布鲁姆斯伯里区一家旅店房间里踱步、刮胡子、梳洗,他拿起水杯,放下剃须刀,继续想,在博得里图书馆里查资料,弄清一两个感兴趣的小细节,随意尽兴聊天,因此越来越不准时进餐,甚至忘记约会;而当黛西要他吻她一下,亲热一番,他却心不在焉(尽管他是真正爱她的)——简言之,像伯吉斯太太说的,她忘了他才能幸福些;或者,仅记住一九二二年八月时的他。一个黄昏时分站在十字路口的图景,当马车驶远去,她被固定在后座,但她伸出了胳膊,当她看着他的身影越来越远,变小至消失,她哭喊着在这个世上她愿意付出一切,一切,一切……
他对别人向来捉摸不透,他越来越难聚精会神了,但他变得专注了,专注于自己的事。时而忧郁,时而高兴;依赖女人,心神不定,情绪抑郁,越来越不能理解(他边刮胡子边想)为什么克拉瑞莎不能干脆给他们找个能住的地方,对黛西好一点,并把她介绍给大家。这样的话,他就可以——可以做什么?逍遥自在(此刻他却在整理各类钥匙与文件),吃喝玩乐,总之,孤家寡人,自我满足。当然,这也太依靠别人了(现在他在扣上马甲);这是他的致命弱点。他没办法不吸烟,他喜欢那些上校、爱打高尔夫球、爱玩桥牌,尤其是喜欢往女人堆里钻。她们细致入微的友谊,在爱情上的忠贞和不顾一切的高尚,即便自有缺点(信封上放着那黑俏脸蛋儿),也令他五体投地,是生长在人类之巅的绝美之花,但是他总是在节骨眼上松劲,兜圈子(克拉瑞莎永远地抽走了他的什么东西),对含情脉脉容易厌倦,喜欢变着花样的爱情。若是黛西爱上了别人他会十分生气!因为他嫉妒,天生无法克制的嫉妒。他为此痛苦不堪!但是他的折刀在哪里呢?他的手表、印鉴、皮夹,克拉瑞莎的信件(他不想再看,但喜欢这么想着),还有黛西的照片呢?哦,该吃饭了。
人们正吃着饭。
坐在小桌前,桌子中央是花瓶,有的穿着礼服有的没穿,披肩和手提包放在一旁,故作镇静,其实不习惯吃有这么多道菜的正餐;因为有钱付账所以面带自信;因为在伦敦跑了一天,购物、观光而精疲力竭;有天生的好奇心,当戴着玳瑁架眼镜、风度翩翩的绅士进来时,他们都扭头打量;他们生性善良,乐于为别人效劳,比如借一张时刻表,转告些有用的信息;想拉近关系,哪怕只是认同乡(比如,利物浦),或者有同名的朋友;他们四处窥探,古怪地冷场,忽而只顾一家人欢乐,拒人千里。此时,沃尔什先生走了进来,在靠窗帘的一张小桌子旁坐下。
沃尔什先生获得了别人的尊敬,不是因为他说了什么,而是因为他看菜单的方式,用食指点某种酒,紧靠桌子端坐,吃饭举止严肃认真,没有馋相,等等。在吃饭的大部分时间里,他们的这种尊敬都没能表达出来,直到快吃完,当人们听他说“来点巴特莱特梨”的时候,这种情感在莫里斯一家的餐桌上爆发了出来。为何他点菜表达得这样温和而坚定呢?样子像法律执行者在行使自己公正的权利,无论是小查尔斯·莫里斯还是老莫里斯,无论是伊莱恩小姐还是莫里斯太太都不明白。不管怎样,当他独自坐在桌子旁边说“来点巴特莱特梨”的时候,他们感到了他希望得到他们的帮助,因为他提出了一个合理的要求,并且与他们息息相关。因此他们目光报之以同情,当他们同时到达吸烟室时,他们就很自然地聊上了。
聊天并不深入——只是随便聊伦敦的交通拥挤情况,三十年来有了很大的变化;莫里斯太太更喜欢利物浦;莫里斯太太去看了威斯敏斯特的花卉展,他们都见到了威尔士亲王。但是,彼得·沃尔什在想,世界上没有哪个家庭能和莫里斯家相比了;他们关系相当和睦,对上层阶级毫不在乎,有自己的嗜好,伊莱恩正在接受训练以便管理自己的家族企业,而儿子则获得了利兹大学的奖学金,老太太(年龄跟他差不多)家里还有三个孩子;他们有两辆汽车,但是莫里斯先生仍然在星期日补靴子;啊,这太好了。彼得·沃尔什想着,身子在毛茸茸的红椅子和烟灰缸间微微前后摇摆,手里拿着小酒杯,感到有些陶醉,因为莫里斯一家都喜欢他。对,他们喜欢一个说“巴特莱特梨”的男子。他感觉到了他们喜欢他。
他要去参加克拉瑞莎的晚会了(莫里斯一家走了,他们还会相遇)。他要去参加晚会,他想问问理查德他们对印度的政策到底是些什么——那帮保守党笨蛋们。该做些什么呢?音乐……啊,对了,就是聊聊呗。
这就是我们灵魂的真相,他想着,我们的自我像深海里的鱼儿,在黑暗中游来游去,穿行在巨大的水草间,游过阳光闪烁的海域,不停向前,游向幽暗、寒冷、深邃,难以想象的地方;忽然会窜上海面,在风浪上嬉戏。政府打算怎么对待印度——理查德·达罗威会知道。
晚上很热,报童们在街上游弋,举着布告牌,上面用特大红字写着:热浪席卷本市。旅店的台阶边放着藤椅,绅士们各自坐在那儿喝水,吸烟,彼得·沃尔什也坐在那儿。暮色渐深,人们却可以想象伦敦的一天才刚刚开始。就像一个女人脱去了她的印花布裙衫和白围裙,换上蓝色服装和珠宝首饰,白天也卸妆了,脱去了毛衣,穿上薄纱,渐渐隐入夜色,如同女人,欢快地松了口气,把衬裙脱在地板上。白天抖落了尘埃、酷热和色彩,车辆少了,小汽车快速行驶、响着喇叭,代替了隆隆行驶的货车;广场密密的树林间到处闪烁着明亮的路灯。黑夜似乎在说:我要隐退了。于是她渐渐淡去,消失在旅店、公寓和一排排商店的雉堞墙、突出部、圆拱和尖顶之后;我退去,我消失,但是伦敦不答应,将她的刺刀刺向天空,缠住夜色,迫她投入伦敦的狂欢。
上次彼得·沃尔什回国来,发生了威利特先生建立夏时制的伟大革命。黄昏的延长对他来说是件新鲜事,令人振奋。为终于下班而感到高兴的人们提着公文箱,由于能走在这条著名的人行道上而充满自豪,神采飞扬。如果愿意,你可以认为这是一种快乐,一种廉价的、华而不实的快乐,但是欢喜的感情仍能使他们满脸红光。他们衣冠楚楚:粉红色的长筒袜,漂亮的皮鞋。他们要在电影院里消磨两个小时。黄昏黄蓝交织的灯光使得他们轮廓清楚、神清气爽;又把广场的树叶照成阴森森的红白青灰色——看上去就像浸泡在海水中——一座水下城市的树叶。眼前美景令他诧异,令他鼓舞,因为当从印度回来的英国人凭借着自己的权利坐在东方俱乐部里(他认识许多这类人),忧心忡忡地总结世风日下、道德沦丧时,他却在这里,像过去一样年轻;羡慕年轻人的夏季时光和其他东西,并从某个姑娘的话语、一个女佣的笑声、一些用手无法触及的东西中鲜明地感觉到,他年轻时似乎无法动摇的整个金字塔结构已经发生了变化。以前它重重地压在他们头上,让他们无法抬头,尤其是妇女,宛如花朵,克拉瑞莎的姑妈海伦娜晚饭后坐在灯下,把她们夹在灰色的吸墨纸里,上面再压上利特雷的大辞典。她早已死了。克拉瑞莎说她后来瞎了一只眼睛。老帕里小姐变得贪杯了,她会像严寒中紧紧抓住树枝的小鸟那样死去。她属于另一个时代,但又那么完美,将永远屹立天际,如一块白石,晶莹剔透;如一座灯塔,标志着消逝的往昔,无尽的航程(他在口袋里摸了一个铜币,买一张报,要看看萨里和约克郡有什么新闻;他曾无数次掏出铜币。萨里又一次全力以赴对付酷热)——这无尽的、无尽的生命之流。板球不只是运动,它非常重要,他从来都忍不住要看关于板球比赛的消息。他先看插入的最新消息栏,天气会很热,之后又看到一桩谋杀案。无数次重复的事情使他们充实,也暴露了他们的真面目。过去很充实,经验过了,关心过一两个人,拥有了年轻人缺乏的力量,即干脆利落,我行我素,不管别人的风言风语,去留无意(他放下报纸离开了)。不过也并非全然如此(他找他的帽子和外衣),今晚就不是,因为他正要去参加一个晚会,在他这个年纪,还相信即将获得新体验。但是,会是什么呢?
不管怎样,那是美。不是一目了然的粗俗美,不是纯粹和简约的美——贝德福特街通向拉塞尔广场,它是笔直的,空荡荡的;两边都有对称的走廊,也有亮灯的窗户,钢琴,留声机音乐;给人一种私下寻欢作乐的感觉,也有不拉窗帘的窗户,看得见桌旁的人群,起舞的年轻人,正在聊天的男人和女人,女佣们偷空东张西望(她们干完了活儿,就怪里怪气地评头论足),长筒袜晾在上层窗架上,一只鹦鹉,几盆花草。这种生活吸引人,神秘而丰富多彩。大广场上出租车快速地行驶、拐弯,一对对恋人悠闲地散步,亲吻拥抱,躲进树荫下,情景感人;你走过,小心翼翼,那样安静,那样专注,好像在出席某种神圣的仪式,所有的干扰都是亵渎。真让人回味。就这样向前,进入了绚烂的灯火之中。
晚风吹开了他的薄外衣,他以一种无法形容的姿势走着,身子微微前倾,步子轻快,两手背在身后,目光仍有几分鹰一样的锐利;他一边浏览,轻快地穿过伦敦,朝威斯敏斯特走去。
每个人都在外面吃饭?有个男仆打开了门,从里面走出个昂首阔步的老太太,穿着扣鞋,头发上插着三根紫色的鸵鸟毛。另一扇门打开了,走出来了几位戴着鲜花、披巾紧裹,活像木乃伊的女士,还有不施粉黛的女士。在耸立着粉饰过的高级立柱的宅子前面,女人们头发上插着梳子,穿过稍事修剪的前庭小花园(她们匆匆奔出,照看着孩子);女人来了,男人在等着他们,风吹开了他们的大衣,汽车已经发动。人人都要出门。只要一扇门打开了,就有人走下台阶,出发了,看来似乎整个伦敦都在登上停靠在岸边的小船,似乎整个城市都在狂欢中泛舟而去。白厅街似乎笼罩着一层银箔制成的蜘蛛网,弧光灯四周虫蚋飞舞;天气炎热,人们驻足闲聊。在威斯敏斯特,有位估计退休了的法官,全身白衣,端端坐在家门口,想来是一个曾在印度生活过的英国人。
这边一群吵吵闹闹的女人,喝醉了的女人;那边有个警察,还有隐约可见高大的有拱顶的房屋,教堂,议会,河上传来轮船的汽笛声,低沉而迷茫。这就是克拉瑞莎住的大街。汽车飞快冲过街角,像流水萦绕着桥墩,他依稀感到,车辆都汇合了,载着人们奔向宴会,克拉瑞莎的宴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