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姝很想追问能不能有别的办法,她停电停水停网的,再这么下去可怎么办啊?
可是她一直以来对外性子就比较懦弱,一句社交恐惧症恐怕都无法形容她,看到高级一点的地方都不敢进,因此到底是没有问出口,踟蹰了几下,就转身又回去了。
慕容没有回答她,那就应该是在码字吧。
想了一会儿,秦姝又有点懊恼,她和慕容说这些做什么?这些生活琐事,有些太过私密了。慕容不回答,也正常。
倒是她自己,回去以后,忽然陷入一种恐慌。
还要等两天,没电没水没网,她该怎么过?其实她自己要挨过去也不难,难的是她的更新,如今她只有这一个营生了,若是做不好,怎么办?更何况,除此之外,她还要画图……
其实如果是普通正常人,随便出去找个咖啡厅啊什么的就行了,但是放到秦姝身上,就完全不可能了。因为如果可以的话,秦姝甚至希望活在一个只有她自己不必和别的任何人在现实中来往的世界里。
秦姝有社交恐惧。非常严重的社交恐惧,但这并不是天生。
她是养母捡来的女儿,但是从小被养母教育的很好,即便是吃不饱穿不暖,农村里独居女人带着小孩儿,想也知道艰难,但是她从来没有抱怨过,吃苦耐劳,勤奋上进,虽然有那么一丢丢因为周围的人都告诉她,她是捡来的孩子而带来的自卑,但不可否认,她是优秀的,至少在那个小村子里,在那个小乡镇里,她就是别人家的小孩儿,她最高兴的就是养母看见她考第一的高兴的表情。
这一切本来都很好,因为成绩,她也一直很受欢迎,是个非常活泼爱笑的姑娘。
直到五年级的时候,她的手上开始出现一些奇怪的白斑,并且不断延伸越长越宽——她不是皮肤很白的姑娘,甚至常年跟着养母在地里劳作闲得很黑,也因此,那些冒出来的白斑,在手上就格外的显眼。就这么拖了一年,后来越来越多,手臂上、胳膊上、腰上、背上、脖子上,都开始出现这样的白斑,死白死白地往周围蔓延,直到小学毕业去检查了,说是一种皮肤病,开了一些药,花了两千多,几乎是养母这么多年来种地的所有积蓄,然而仍然没有用,她那个时候小,还没有那么深刻的感觉到这个病带来的苦楚,唯独感觉到的是吃药带来的体重激增。初一一米五八原本九十斤正在抽条的少女,一下子壮到140斤,像一个行走的圆球。于是她拒绝再去吃药看病,也不想这样浪费养母的血汗钱,只打听一些偏方来用。
她上初中也很努力,全年级第一,后来高中,也是如此。即便是从乡镇到了县城里,她也一直努力勤奋——但这个时候,或许还因为一点,自卑。她的白斑,已经长到了脸上,而且还很多。
这种病,现在其实应该很多人都听说过,白癜风,一种顽强的遗传性皮肤病。
对于青春期的女孩子,本来长相就不是最好看的那一挂,还要有这样的皮肤病,158的身高和再也减不下去的120斤的肥肉,更因为当年她越来越自卑,也因此越发努力的学习,似乎只有努力学习,才能证明,她不是养母白养的女儿——初高中因为成绩优异,从来没有交过一分费用,甚至在县城读高中,学校为了留住她,还给养母安排了食堂的工作。唯一的条件就是她要保持年级前十的名词。
后来她考了重点大学,是村子里这么多年第一个考上重本的大学生,然后贷款读大学,也开始治病。进入大城市,那种自卑和无所适从的感觉,又看到那些铺天盖的广告,她以为这个病,或许不是无药可救的。
于是她拼了命的学习,拿奖学金,勤工助学,努力挣钱,然后去看病。
花费了自己所有的积蓄,甚至疯魔一般向养母要钱,她以为自己能真的把病治好。
但实际上是,钱花了,治不好。反而因为她长时间的紧张、熬夜、忙碌,医生说这是心态造成的病理,让她一定要休息好、养好,然后才可能真的治好……就这么治了一年,采用的是最保守的治疗方法,最便宜下来,一年也是两万多……
或许在这个经济快速发展城市居民生活水平迅速提高的年代,觉得两万好像不是很多的钱,但对秦姝来说,是,是很多的钱。
也是到这个时候,她看到不仅没有一点治愈,还越长越多的白斑,甚至爬满了半张脸,她越发明白了,这是治不好的。说治好的,几乎都是花费了高昂的费用做植皮手术或者是黑细胞移植手术。即便是在医院里,医生也说了,这个病即便是千万分之一的几率真的完全治好了,也会有百分之九十的几率复发,要求每年都来检查。
在医院里看过了太多太多治疗了十多年花费了十万上百万还在反复治疗的病友,秦姝终于意识到了,这个病,别说能不能治好了,那就不是她这样的穷人治得起的。
实际上,也确实有很多人不理解,就比如她的室友,以及以前的一些同学,会笑着跟她说,不就是皮肤病吗?反正又不痛不痒就是不好看而已,你不要那么在乎外表嘛,其实我们大家都不在意的!你又何苦自己那么想不开呢?你看就是你自己,你要是开朗乐观一点就行了,干嘛那么作啊!
即便是她曾经最好的闺蜜也说她,拿自己脸上总长痘来说,说她能感同身受,但是她就能想开,不在乎就行了,劝她不要太在乎别人的想法,乐观一点就好了……
所有人都告诉她,这个疾病没有错,这就是你的错,是你自己矫情,你自己心里老想不开,你自己东想西想,你自己不开朗……没有人知道,一个女孩子,一个本来生性敏感的女孩子,因为这个病,青春甚至没有到来,就提前结束了。
秦姝便越来越抗拒出门,抗拒别人看她的眼神和脸色,抗拒在别人面前露出自己的手——如果没有上面那些交错的白斑好像蜕皮的蛇一样,那本来应该是一双纤长而细,一双很美的手。
算了吧,后来秦姝告诉自己,她这辈子,从刚开始意识到美的青春期,就注定与美这个字无缘了。
也是从那个时候她明白,这个世界上永远不会有感同身受——本来也是如此,只有身受才能感同,可是那些站着说话不腰疼的人,谁又真的身受呢?
更何况,这个世界上,本来就是幸福的人的幸福大都一样,不幸的人各有各的不幸。
渐渐地,秦姝开始认命,她不再寄希望于把病治好,但同时,她也因此意识到,因为这个病以及她自身的性格,她或许根本没有办法像一个城市里奋斗的青年那样正常的走出去工作和生活。
她知道这是自己的原因,但是她没有办法改变,已经成年定型的性格,就和她这个人一样,无可挽回。
她不出去吃饭,不出去聚会,不参与任何班会或者协会,后来甚至连以前硬着头皮出去做兼职也做不到了。她发现,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她畏惧与人目光对视,一开始或许是害怕对方看到自己白斑的眼神,后来,就是习惯了。她畏畏缩缩,只要人多的地方,必然不敢出现,高档一些或者装修精致一点的地方,看到从来都不敢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