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触电”记趣]
“触电”已然八年多了。记得,我刚刚弃笔时,天津的大冯在电话中与我开玩笑说:“哎呀!老兄真够酷的,劳改时拿锄把的手,敲打开电脑了!”
我说:“你是人精,弃笔之后学电脑肯定比我快。”
“俺可不学那玩意儿。”他说。
“为啥?”
他说出的一番话,让我大笑不止。他说写文章先要进入键盘上的ABCD,然后再用手指敲打那些洋文字码;打个比喻,就像戴着面纱与恋人接吻,味儿怕是要减半了!冯骥才不愧是个人精中的情种,他把笔耕与电脑写作,来了个人性化的比喻,让我不得不佩服他脑袋之机敏。
放下电话,仔细回味他的这个比喻,不能说没有道理。因为文学的本质,是感情火焰升腾后引发创作灵感的爆发,从而文字如扬黄决堤一泻千里。从这个意义上说,弃笔而使用电脑,在方法上多多少少是拐了个小弯,确实有失挥笔时的爽快淋漓。但静坐了片刻之后,另一种心绪顿时盘升于我的心头:其实戴着面纱接吻,也自有其朦胧之趣。据野史记载,中国第一大情种唐明皇,在华清池与杨玉环洗浴后的醉酒中,曾让贵妃以纱巾遮体,以品尝朦胧情事之滋味。何况中国古语中早有“曲径通幽”之说,但是今天的世界已然进入电子时代,如果还迷恋“钻木取火”,硬是不去使用电灯,虽能抒发怀古之情怀,但是时间长了,怕是会渐渐成为时代痴呆“木乃伊”的。
这是我弃笔“触电”的感悟之一。感悟之二,要博大深远多了:电脑不仅可以快速写作,减少笔耕之疲惫,一旦感到手指酸了,只要移动点一下鼠标,宇宙的大千世界立刻可以展示在你的面前。无论是终年积雪的阿尔卑斯山,还是在地下沉睡了多年的兵马俑;抑或是田园中盛开的郁金香,以及花中之圣红玫瑰……网络像个无所不能之神,带着你远行到天之涯海之角,并帮着你寻觅你要看到的奇伟图像——该怎么说呢,网络里深藏着宇宙的大千世界。
记得,前些天我去邮局给友人寄我出版的新书时,一位年轻的邮局工作人员询问我说:“您老这几年是不是出国了,怎么总是不见您来邮寄大宗邮件了?”我说:“鸟枪换炮了,使用上电脑之后,电子邮件取代了文稿的邮递,便很少麻烦你们邮局了!”他听了之后十分惊愕:“您老今年多大了,还能鼓捣那玩意儿?”我撩开衣襟,让他看了看我系在腰间的红腰带:“我属相为鸡,今年是我的本命年,老翁已然七十有二了!”他将信将疑地说:“都这把年纪了,您老还能玩‘现代化’?”我说:“形势逼人,不得不弃笔‘触电’了!”他指了指他桌子上的电脑,追问我说:“您老是打拼音,还是玩‘五笔’?”我伸直了我的五指:“从难从严,一步到位。”他伸直了拇指说:“您老真行,我还使用拼音敲字呢!”
也难怪他感到惊愕,连我自己也说不清怎么一下子就迈入了网络世界的。依稀记得我迈进这个门槛,缘于一次与友人的闲谈。有一天,一位文坛友人提供给我一个减少吸烟的办法,那就是使用电脑行文。我茫然不知其意,问他为何能有此神奇作用,他对我秘而不宣,让我在实践中自寻答案。我当真用上电脑之后,这个奥秘便不解自破了:敲打键盘无法像笔耕那般,左手拿烟右手挥笔,它要你两只手同时上阵,因而腾不出手来拿烟了。此其一也。其二,你想把烟夹在唇间倒是可以,但又无法解决烟灰向键盘里飞落的问题。真妙!进入网络还能解决我烟不离嘴的问题,有助于我的健康,何乐而不为呢?
当然,我感触最深的是,过去的笔耕年代,我好像走在一条文学的单行道上,写作与网络并轨之后,则如同走上了一座文学的立交桥。轻轻移动鼠标,自己与友人们的创作现状——包括社会群体对你的评说,都呈现在你面前了。这些评说中虽然不乏插科打诨的戏说之类,给你提供了“树林子大了什么鸟儿都有”的警觉;但也有一些评说,当真要比一些两眼只认识“红包”的评论家的“轴承”舌头,要淋漓爽透得多。因而,我感谢科学为文学构筑起来的文化立交桥,它不仅能让作家高瞻远瞩,激励自我奋发的求新之志;网络还像是一面镜子,供一些有自视自审心愿的智者,自照污垢之后,在行文和做人方面,有一个完美和全新的追求!
2006年9月20日
[笔缘]
人有人缘。笔有笔缘。人行东、西、南、北、中,常常是受理性的支配;而游刃于稿纸上的笔锋,则常常受感情的召唤。每每下笔行文时,思绪在大地与天宇之间、在茫茫人海的悲喜人生之间穿梭,于是文字像涓涓之水,汇成了或悲或喜,或悲喜交加的一条条的河流。在这样的大河里行舟、冲浪或戏水,其乐无穷。
回眸文学少年时,常被文学弄得如痴如呆;待如痴如呆的状态过后,便有了勾勒某种意境的强烈冲动,于是拿起笔来胡涂乱抹,简单地说,这就是我走上写作这条道路的成因。如果再仔细推敲一番,成因中含有内因外因两个因素:内因不外是指一个人自身所具有的文学基因而言。一块石板,天上的雨水再大,只能从它的体躯上空流而过;一块海绵,则能把雨露甘霖本能地吸吮入身;一片带电的云,当天空放电时,可以听到雷鸣电闪交响乐的奇伟雄浑;如果是一棵与艺术绝缘的枯木,无论是多么雄伟的大自然的乐章,也如同子虚乌有。当然,石板与枯木,可以成为城市大厦的一块地基,或是高楼上的一叶木窗,它们同样是有益于生活的建筑材料——它们可以与文学成为朋友,而成不了文学自身中的一个。
外因也是不能忽略的成因之一。比如,我青年时代非常痴迷于钢琴,也喜欢打篮球——但我学钢琴指骨太短,打球又是五短身材——外因制约了我的另外两种爱好,文学写作便成了我无可逃避的唯一初恋情人——这种彼此相吸,几乎没有经过理智的筛选,完全是出自本能的驱使。因此可以说,我最初的写作,只是抒发自己的一种情绪,我希望那些情绪性的文字,能编织成为一种我要表达的意境。仅此而已。之所以如此,不是没有来由的——年轻时我崇敬俄国的屠格涅夫,他的《白净草原》《猎人笔记》以及他许多小说(如《罗亭》《前夜》《贵族之家》)也都形成屠氏所特有的艺术氛围。在我看来,中国唯一具有那种淡雅诗情的小说家,只有沈从文和孙犁二人——而沈从文的作品,多以湘西风情为背景;我是北方农村长大的娃子,孙犁笔下的人物风情,对我来说都似曾相识,这又决定了我自然而然地向孙犁风格倾斜。这可能是我初涉文学园地时,在自觉与不自觉之间,进入了以抒情为写作文本的根本原因吧!因而20个世纪50年代初涉文坛时涂鸦出版的三本书,无论是散文集《七月雨》、短篇集《曙光升起的早晨》,还是长篇小说《南河春晓》,既是我温婉童真梦境的再现,又是我追随孙犁风格的写真。
这只是我最初涉猎社会时的文学追求。后来我的生活发生了从云间坠入谷底的变化,始自1957年,我成为社会底层的贱民,这二十年的苦难生活,对我思想的影响大于TNT炸药——生活的巨大转型,不能不使我对文学的功能,做一次新的认知。这就是我在1979年复出之后,写出来的一系列劳改生活作品的原因。用不着去仔细研究,仅从它所表现的题材领域,就能察觉出我已非我——文学青年时代的我已然不再,随着额头皱纹的不断加深,我对文学与人生、文学与社会,似都有了有别于青年时代的理解。雨果的《悲惨世界》和杰克·伦敦的《荒野的呼唤》两部大书,是我在“大墙”岁月中,和我相伴相依的两个精神图腾,除了给予我生存下去的火光之外,还激励我做一个有良知的人。因而,无论从我在20世纪80年代获全国第一、二届中篇小说奖的《大墙下的红玉兰》和《远去的白帆》,还是获文化部优秀故事片奖的《第十个弹孔》——包括获得北京长篇小说奖的《北国草》之中,细心的读者都能找到浓郁的历史苦难色泽。这是因为我生活的主轴发生了变化,笔锋无可逃避地向人世间的悲情倾斜。
中国有一句民间谚语,似能为这种笔锋的转化找到依据:谁道人无烦恼,风来浪也白头。二十年后的我,已非童真年代的我——浪里白头的我,文学视觉本能地转向我经历的风与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