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我的母亲是个缠过足、大字识不了一斗、从农村走进北京的普通的中国母亲。她之所以受到三代人的敬重,是因为她具有“春蚕到死丝方尽”的无私奉献精神。我在年轻的时候,不是一个好学生,而那个时候我的母亲,正用做保姆的汗水钱供我上学,到了50年代中期,当我崭露头角成为一个青年作家时,没有能孝敬母亲,我和原来的妻子张沪被反右斗争的强台风,一块儿席卷到了茫茫天涯囚路。我没有给母亲留下别的,无可选择地只把刚刚一岁的小儿子,留给了孑然一身的母亲。母亲没有工作,带着一岁的从众,开始了与生活的拼搏:她在街道上糊过火柴盒,织过毛衣……其生活之艰辛,非笔墨所能描述。但是在历经了二十年日日夜夜的煎熬,我劳改释放重新返回北京时,坚毅的母亲已然把我儿子哺育成人——从众考进了台阶很高的中央美院雕塑系。这不仅成为街坊四邻流传的佳话,也成为母亲的生命传奇!因此,从众从北京机场回到家中,跪在鲜花丛中的祖母像前,泪如雨落,泣不成声:“奶奶,您拉扯我成人,我没能对您尽孝,您就走了……”“奶奶,我要带走您的一点骨灰,摆在客厅,让您看着您的孙子、孙媳、重孙,心里高兴!”“奶奶……”
在遗体火化前,孙儿从众用一把梳子,梳理了她满头银发,又亲吻了祖母的额头——母亲是带着三代人对她的凝视和亲吻驾鹤西归的——母亲的名字叫张鹤兰,名字中就有一只仙鹤。
浇完柏树,我又擦洗母亲的墓碑。碑是用血色红字刻上的。想到母亲这一生,我的泪水一滴滴滚落到墓碑上。
1999年夏日
[我的驼背家叔]
去年春节,到冯至老先生家里去拜年,叙谈不久,这位德高望重的文学前辈,就询问起家叔的情况。
我说:“他早就辞世了。”
“什么时候?”
“死于‘文革’。”
老先生感叹不已,说他生不逢时,活活糟蹋了一个文学人才。我对老先生的解释又做了一个重要的补充:“先生在40年代主编《大公报》‘星期文艺’的时候,可能只读过并发表过他的手稿,没有见过家叔本人;他文学早逝的另一个重大缘由,因他是个畸形的驼背。生理上的残疾造成心理上的自卑,心理上的自卑又使他过早地辍笔。”
由于历史跨度已有五十年之久,老先生冯至已记不起是否曾和家叔谋面,但是经老先生编发的家叔的小说和诗歌(他擅长写模仿沙翁的十四行诗),有的篇目他还记忆犹新。说我叔(笔名陆人,合起来是个繁写的“从”字)当时和萧乾、李广田、劳荣等人常在《大公报》上发表作品,称得上是个40年代的才子。听我说叔已不在人世,老先生唏嘘良久,感叹人生的法轮无常,使家叔才情过早凋零。
写出上述的一段并非闲话的闲话,意在说明时代和文学的命运,有着内在的紧密的关联。当然,家叔如果是个和命运挑战的强者——像当代作家史铁生那样,虽然身体负荷重残,仍笔耕不止,或许家叔真像冯至先生说的那样,成为文海中的一只风帆。但是家叔的性格受那个年代的制约,随遇而安,从微观的角度去剖析,家叔又成了文学上的残疾;反过来从宏观的社会视野去解析,家叔如果晚来世二十年,成为第二个史铁生,也完全是可能的。
我在通师附中读初中,家叔任该校的教导主任。他从没有在文学上主动对我进行过任何启蒙,但是我偷偷翻阅过他十分工整的“作品剪贴本”。在那一霎间,我心灵有难以承受的震撼,钢笔字变成铅字的感召力,远远胜过老师的谆谆之教。别看弯腰走路的家叔,像慢慢移动着的驼峰,样子挺不雅的;但是那铅印在报纸上的文章,却使我怦然心跳不止。他写的十四行诗近似于现代派的朦胧诗,我因年幼还不太懂,因而记不下诗篇的名字,那些小说和散文我至今难忘。
记得,他有一篇小说,名为《阿拉伯数字的故事》,是一篇寓言式的小说,嘲讽金钱世界和苦涩人生的。还有一篇小说,文章的标题是《独白》,是写家叔在辅仁大学中文系(当时叫国文系)读书时,怀念家叔的儿子——我的堂弟的。家叔文笔优美,字里行间充满了人间爱憎的真情。偷读这些作品,是不是唤起了我创作欲念的萌芽,我已无清晰的记忆,但是我觉得把文字变成铅字,是一种神秘而又令人倾慕的工作,是从这个时候开始的。
家叔并不喜欢我。其根源不在驼背的家叔身上,而在于我自己。原来我在北京二中读初中,因数学不及格被留级而转到了家叔所在的学校,这事情本身,就难让家叔喜欢。来通师附中后,我的数理化仍在六十分左右晃来晃去,使家叔在学校教师中脸上无光;加上我课余除去看小说之外,就是奔跑在篮球场上(我一直是校篮球队队员),家叔简直难以找到喜欢我的理由。尽管如此,当我回首我的文学初步时,却不能不承认家叔昔日的那本“作品剪贴本”,对我起了潜移默化的引路作用。尽管他发表的小说和诗作,总量不超过十万字,但它毕竟是出自从姓的家叔之手,如果说文学也存在遗传基因的话,家叔那册神秘的作品本,对我来说,就是非生理性的遗传基因。
当时,语文老师要求按班级出壁报,我是编委。我把个人的胡涂乱抹之作,抄在纸上,贴在学校的院墙之内。我曾看见过家叔踯躅于壁报之前,匆匆浏览壁报上的诗文,但他对我的少年之作,从没有过奖掖之词。直到我初中快毕业时,班里的语文老师田秀峰,在全班同学面前,朗读我的一篇自由选题的作文,后又把那篇作文给我的家叔过目时,驼背家叔才察觉到我的文学细胞。
记得,那是一天午后,他把我从篮球场上叫到教导主任的办公室,以审慎的目光看了我一会儿,问我说:
“《青青的河边》那篇作文,是你写的吗?”
我抹着脸上和脖子上的汗水,回答家叔说:“是。”
“不是抄来的?”
“不是。”
“文章中你写的那个人是谁?”
“同班的同学陈景文。”我觉得内心挺委屈的,便把我常和陈景文去通县西闸的苇塘里玩耍的事说了一遍。我怕家叔不信,还表白似的道出了陈景文的籍贯:他是冀中白洋淀人,水性极好,《青青的河边》这篇作文,就是以他当模子写的。
家叔信实了,头一次对我进行了夸奖:“多看点文学书籍,但不可读得太滥。”
我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