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野、远古森林、大山谷、西莫河两岸,无尽荒野治下的所有土地,在经历了五个月的大融合之后,人族终于在荒野之神潘廖的庇护下,安居乐业,大有一片繁荣昌盛的景象。
两个贵族装扮的大胡子纵骜在大草原之上,看着一群正在放羊的人族,他们正在用小石头圈羊,他们的脸上洋溢着欢笑,来表明他们对新生活的满足。
“阿库怒斯,我们现在到哪里了?”凌轩勒住了骜,问跟过来的阿库怒斯。
是的,这五个月来,凌轩与他的侍卫阿库怒斯,两个人,两头骜,随心漂荡在荒野之神治下的土地,他们领略了所过之处人族的各种风俗。
凌轩由于散漫,或者说是雄性激素分泌旺盛,留下了三捋掩牙胡须,看那神色,再褪去一身亚麻西服、铆钉牛皮靴子,倒是颇有几分玉麒麟卢俊义的风度了。
“大人,我们已经游历了无尽荒野治下所有的领地,现在已经到大草原了。”阿库怒斯也勒骜停在凌轩身边,回答道。
“大草原?是那个荒野之城与南湖城之间的那个大草原吗?”凌轩捋一捋还不太长的胡须,问。
“是的,因为荒野的人族过于繁荣,已经达到一百七十万了,所以潘廖大人将荒野的三十万人族迁徙往大草原与远古森林,因此在这里也筑了一座城市,以方便管理人族的各种事务。”阿库怒斯说。
“阿库怒斯,你要记得,我们,还有潘廖大人,都是人族,我们虽然看起来比他们力量大一些,寿命长一些,可是我们是平等的。我们不能像是圈羊一样对待他们”凌轩严肃地指着羊群说。
“大人,阿库怒斯知道错了。”阿库怒斯羞愧的低下头颅。
“啊哈,凌轩大人与他忠诚的侍卫阿库怒斯。”一个牧羊人发现了他们。
“我们的美好生活就是凌轩大人带领阿库怒斯这些勇敢的将军用生命换来的,我们应该向他们顶礼膜拜!”另一个牧羊人扔掉小石头,跪拜下去。
“向我们尊敬的凌轩大人祈福!”一群牧羊人都跟着跪拜下去。
“你们快起来,你们告诉我,你们是那个部落的。”凌轩翻身下了坐骑,将他们扶起来。
“大人,您不记得我了吗?我是您当初在摩西族被困而挟持我们的大祭司的时候,把我的剑给您的那个战士啊!”为首的那个壮汉子说。
“哈哈哈哈,我当初就是靠着那柄剑,猎杀了一头鹿,填饱了我饥肠辘辘的肚子。现在凌轩有机会了,就要把欠你的补偿给你了。”凌轩拍了拍他的肩膀,将一柄精品朴刀赠送给那个人。
“不,大人,我现在用不到它了,我现在已经不是战士,而是一名牧羊人,我想我不需要它。”那个人族摆着两只手,不去接这柄精品朴刀。
“嘿,兄弟,这可是七级精品朴刀,荒野战士士兵心中的理想武器,你不要吗?”阿库怒斯也笑了。
“收下吧,或许我们的神祇无暇顾及你们的时候,你们还是要靠自己的力量,才能过上美好的生活。”凌轩将精品朴刀强塞给了他。
在若干年后的神魔大战之中,北俱芦洲位面战场有一股不可忽略的有生力量,他们骑上战骜拿起弓箭与朴刀就是骑士,放下武器下了战骜就是随处可见的人族,他们的兵源就是所有人族。这股力量有一个大统领,虽然这位大统领早已晋身神尊,但是他的一生只用一柄七级精品朴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