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就是一个不断遇见与分别相交汇的过程。
上个路口,我在与谁并肩同等一列班车,几个时刻之后,停留的站点,三三两两来去匆匆的人们,谁,又站到了我的身边?
2009年的第一场微微春雨里,我在与金慕楠约定的喜子烧烤门口,看见了林贺。
嘻哈的牛仔,薄薄宽大的格子外套,面色有些苍白地站在昏黄的路灯下,如昨日一样的清瘦身影。
夜幕降临的斑斓霓虹点亮了这座滨海不夜城,大街上人来人往川流不息,我站在时光缝隙之外的对面天桥,呼吸着雨后清凉的带有泥土芳香的空气,浅浅凝望一眼,昨日曾让我无比忧伤凝眸的少年。
街角的他,孤单也好,清冷也罢,这个凉凉的雨夜,尽可能地装点着落在我眼中落寞的他,如果流年不曾错付,让我一直陪在他身边,如今的这个街角,我一定不会允许时光如此摧残我的少年。
是啊!如果,只能是如果。
就像现在的我,渐渐走到与他一条马路之遥的临街对面,看见他聚焦在我身上的漆黑瞳眸的时候,心中还在念想着一张让我东躲西藏又忍不住百度千寻的另一个人——楚少年。
每次想起他,心就像被摊在了平底锅上,被煎的嗞啦嗞啦,煎炒烹炸一样的酷刑轮番上阵。
唔~夸张了点。
但是那种想爱却不能爱,只能选择遗忘和远离悲哀,真的不好过。
曾经,我也是这么想林贺的。
想他鲜艳明媚的各色T恤,像是夏日里多彩缤纷的彩虹泡泡,织给我许多美丽交织的幻想,却,那么易碎。
当时哪里懂得,被两个人以上知道的事情,已经不能叫做秘密了。
总是那么天真,企图用愚蠢的方式证明所有人都是值得信赖,然后将心事告诉身边的人,当年形影不离的最好的朋友,说,郭松,我喜欢林贺。
她会一本正经的劝归来说,没错,林贺的确是个很干净的男孩,他那么腼腆,你又这么个沉闷的性子,谁叫归来是我最好的朋友呢?你们的事情就包在我的身上好了。
然后,她又慎重的问了一遍,归来,你真的那么喜欢他吗?
我重重的点头,仿佛这辈子都会矢志不渝那样的认真。
上课时间到了,历史老师在讲台上口沫横飞着上下五千年,底下一众学子昏昏欲睡,瞌睡虫满屋子乱飞。
郭松拿了一根大头钉,说,既然喜欢,就留个纪念吧!
她的用意,我明白。就像班级后面的几个不爱学习流里流气的男同学喜欢某个女生会偷偷的躲起来点支烟,然后顺便在手臂上烫两个烟疤那样的极端行为一样,郭松,也打算用她手里的大头针,来见证我对林贺的欢喜究竟有多么认真。
我毫不犹豫的伸出胳膊,将校服的袖子使劲儿撸上去,示意她不必顾忌,尽管来吧。
那节历史课后,我的手臂上留下了一个写着L的伤口,是郭松亲手,在她最好朋友的手臂上刻下的。
初二的时候分了班级,林贺被分到了隔壁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