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见平宋,是2009年的那个春天最大的意外。
原以为是段惊喜,未曾想,流年不复,物是人非。
当年坐在教室里的我们,是同桌,一样的教室,一样的校服,一样的桌椅板凳,上方落座着平起平坐的我们。
而如今就尴尬了,这样对等的身份地位,我宁愿永不相见。
他遣走了所有的人,KTV里只剩下我们两个。
平宋淡淡瞥了一眼我的工装,漫不经心地说,“我经常来这里,怎么之前未看到过你?”
“我是临时调过来的,平日工作的地方是女宾部,你见到我才奇怪。”三言两语交代完,我看着他一身成熟的阿玛尼灰,反问,“你呢?没上大学吗?”
若非记得没错,他的爸爸当年是警察局的,母亲自己开了一个小型公司,家庭条件十分优渥。作为家中的独苗,在现如今这个时代,不上大学着实说不通。
他并未急着作答,而是倒了两杯拉菲,一杯递给我,一杯递到了自己的唇边,还不忘似笑非笑地打量着我道:“你不也是?咱们年龄相仿,你都已经工作了。”
不知是自尊还是自卑的作祟,我只觉工作一词,从他嘴里说出来,尚带着几分讽刺的讥诮。
那时的我并不知道,平宋其实是上了大学的。因为当惯了花花公子,作风也没个收敛,大学期间,交了无数个女朋友。悲催的是,其中一名女孩子还因他而怀了孕。若是逢场作戏也就罢了,偏偏那女孩儿还动了真的心思,平宋甩给她一笔可观的抚恤金,想以此了事。那女孩却觉得受了侮辱,投进校园的人工湖自杀了。无端牵出一起命案,自那,彻底断送了他的大学路。
我冒昧的骤然提起大学一事,自是惹了他的不快。
“今晚,我原本是想去餐饮部,听说那里有个叫赵丹,我想过去看看确认一下。对了,你还记得她吗?”
平宋轻啜了一口红酒,“怎么能不记得呢?小学毕业时,她还给我赛过一张字条。”
顿住话头,他看着我的眼神,显得莫名其妙。
我捋发一乐,“哈,真没想到,那家伙竟然会对你动心思?”
平宋摸出手机,在上面写了几个字,然后漫不经心道:“没有,她说你一直对我心怀不轨!”
我尴尬地摸摸颈后,“你别听她胡说八道,那时都是小孩子,懂什么啊?”
嘴上这么说,心里却一直在嗔怪,赵丹这张没把门的嘴,临毕业了还摆我一道,真是。
平宋微微深邃了眸光,叹说,“归来,其实你一点儿都没变,还是和小时候一样,一紧张就摸脖子。说到这我想起来了,我那本《三国演义》你还没还呢?”
靠!那本书他竟然记到现在?真是有辱富家子弟的名声。
是啊。我没有还给他,因为开完那次联欢会,他作为单姗的护花使者,一早护送着美人儿打道回府了。我抱着他的三国,在那个刚刚开启的暑假里,还没安生几日,就随同董明芳搬进了乡下。
想到这,我也想起了那颗蓝色的水晶球,里面住着漂亮的公主和斑斓的蝴蝶,仿佛一个美轮美奂的童话世界。
平宋,你一定不知道,我曾给你的不只是一个水晶球,而是一个归来希冀的美好世界!
“三国,已经还不回去啦!不过尚能倒背如流,总也不负它的使命。倒是水晶球,会不会扎根在哪个垃圾站里化成了无数的玻璃碴子?”我笑着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