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璃再次睁眼, 就发现自己坐在一个小马扎上,面前是一个大盆,盆里放着一件白色的像是衬衫一样的衣服, 但衣服很脏,黄色的泥土糊在上面, 将白色都染成了黄色。
她抬头一看,这是一家十分老旧的篱笆院子,因为过于老旧,她甚至一时分不清这是古代还是现代。
好在低头一看衣服,还是能知道的。
有衬衫的年代, 少说也是民国。
她再环顾四周, 便看见两个约莫七八岁大的孩子,一男一女,灰头土脸的,皮肤也不白, 不过一双眼珠子倒是滴溜转, 两人正看着她, 低低的说话。
“喂, 她不会真的被咱们气傻了吧?”
“不会吧?这么小心眼?”
“我感觉她挺喜欢那件衣服的。”
“谁让她顶撞奶奶的!活该!”
青璃眼眸微眯,看着他们。
两个孩子一点都不怕人, 理直气壮的挺了挺小小的胸*脯, 得意道:“看什么看!你要是打我我就跟奶奶说你这个后妈欺负人!”
男孩则凶狠的挥挥拳头:“你老实点, 不然下次我就直接剪了你的衣服!”
“听见没有?!”
“闭嘴!”青璃被他们俩似乎停不下来的嘴巴吵得头疼, 沉声呵斥了一句。
那男孩顿时尖叫起来:“啊, 后妈吼人了!”
青璃大概猜到这是什么境地, 后妈, 难怪会被这两个半大的孩子欺负, 尤其是听着这些话,她胸口一阵怒气,酸涩难当,显然原主是不止一次的被这两个孩子欺负了。
她本想忍着,虽然心头不爽,但也能忍,可这两孩子居然见她安静下来,还做着鬼脸凑到她跟前,笑嘻嘻道:“哎,怕了吧?”
女孩道:“我告诉你,你要是欺负我!我就让奶奶揍你!”
“揍我?”青璃果断起身,拿起一旁扫把就对着两孩子打过来:“那我得先把你们揍了再说!”
“快跑快跑!”两孩子顿时往外跑,还不忘一边喊着:“后妈打人了!救命啊!后妈打人了!!!”
七八岁的孩子嗓门都大,他们牵着手往外跑,惹来的动静可不小,一时间邻里两侧的人都打开门过来瞧热闹。
一看这两孩子说的话,其中一个婶子立马笑着说:“哟,这后妈可威风呢,都拿扫把打人了!”
那婶子嗓门也大,明显看热闹不嫌事大,同时也引来了其他看热闹的人,全都嚷嚷着:“后妈果然比不上亲妈,这才嫁过来几天啊,就开始揍人了!”
“哟哟,看着可凶了,这两孩子可糟了……”
这几人说的夸张,原主更是心头委屈快要满出来了。
青璃追着两孩子跑了两步,出了家门口其实就停了,她这身体有些虚弱,才这么一点运动,就喘得不行,只能靠着门顺气,也是平静心头的不高兴。
刚开始说的最起劲儿的婶子见此,颇为同情的说:“哎,后妈不好当,你干啥跟他们计较,七岁八岁讨人嫌,他们就这个岁数,放宽心。”
青璃听着却觉得堵得慌,她抿了抿唇,想着刚刚这人说的话,回了一句:“后妈不难当,难当的是你们口中的后妈!”
说完,她看了眼在几十米外,躲在一处墙角对着自己耀武扬威的两孩子,直接丢了扫把转身离去。
被怼了的婶子垮了脸,很快又不高兴道:“怎么了?我看她被这两孩子耍着玩,提醒一句,怎么了?还说我们。”
“就是啊,这人就是娇气,当初要不是咱们,她还在被嫌弃呢!”
院外阴阳怪气的嘟囔还在,青璃却没停了,直接用旁边干净的水洗了手,一转身就看见面前泥砖做成的房子。
她顺着心中的本能走进去,往左边去,打开门,看见的却是一间衣服乱扔,地上还有垃圾,一点都不干净的房间!
原本想要躺着的青璃脚步一顿,锁了门,直接坐在椅子上,眼睛一闭,便开始接收记忆。
接收完,青璃嘴角便是一抽。
这姑娘真的惨,偏偏惨得让人无语。
如今是1973年,距离高考恢复还有不到四年的时间。
这里则是云城下方平阳县底下的一个小山村梨花村,隶属于第三大队,和周边几个村子一起干农活。
原主名叫赵青璃,是三年前下乡的知青,下乡时原主才十五岁,之所以这么小就下乡,因为她上头是个哥哥,父母重男轻女,要选择吃苦的人自然不能是未来养家的儿子。
但除了这一点,平时父母对她也还可以的,生在城里的家庭,平时她就是上上学,和朋友去玩,最多在家里打扫一下卫生,生活安稳。
要不是这次下乡,她在这个时代,也称得上一句小公主。
原主十五岁下乡到现在十八岁,日子过得十分艰难,毕竟一个十五岁的小姑娘干农活,之前还算是娇身冠养,哪里能做的习惯?
一开始原主父母还会贴补原主一下,可等到第二年,就开始抱怨家里也穷,补贴减少,等到第三年,直接一句她哥哥要结婚了,没钱,让她自己努力干活。
原主确实做不了农活,前两年偷懒了,最后一年没了贴补,她每天都处于崩溃的边缘,三五不时的晕倒,得到的工分连自己也养不活的那种。
终于原主失去了坚定自己会回去的想法,开始想要嫁人了。
主要是她身边也有知青嫁人了,会有丈夫帮忙,农活哪怕还是那么辛苦,做不完也不会担心真的饿死,她手头那是真的一分钱都没有了。
在农村,长得漂亮的知青姑娘市场很不错,但原主看不上,她想要个稍微有本事的丈夫。
在这时人家就给她介绍了一个叫沈勇军的带娃汉子,他媳妇在生第三胎时难产,孩子活了,她没活,不过他本人是军人,常年不在家,家里农活还是得自己干。
原主就不愿意,一直犹豫着。
直到遇见了另一个,叫沈家栋的男人。
之所以之前没看中,因为沈家栋之前也只是一个农民,但他前段时间刚得到了一个临时工的机会,这临时工还是个司机学徒,在这个年代能当司机的都是厉害的人。
他能获得这个机会,也是有关系,只要他能学会开车,往后就不愁了,没准还能将一家人都带到城里去。
但有一点不好的,这个男人也带着两个娃,媳妇跟人跑了。
两个孩子都不小,但他没老婆很多事也不方便,因此在众人的劝说下,也找了媳妇。